随手丢了一个烟头 被罚五十元
■“八区一县”全面展开“讲文明、改陋习、除顽疾、洁城区”行动
■昨起城管上街制止不文明行为 30余名不文明市民被处罚
■两名男子将随手丢弃的烟头捡起。
■城管队员正在清理乱贴乱画。
■开出的罚单。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创建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石市城管委从3月1日起,开展“讲文明、改陋习、除顽疾、洁城区”行动。只要你在街头有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沿街散发广告、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都可能因此受到教育及罚款处罚。当天,这一行动在“八区一县”全面展开,共处罚30余名不文明市民。
□文/本报记者 孙会芳 南开宇 图/本报首席记者 李青
省会开出第一张“不文明”罚单
昨天上午,省会“讲文明、改陋习、除顽疾、洁城区”行动启动仪式在裕华区万达广场举行。为贯彻落实省“双创双服”、市“4+4”现代产业部署动员会精神,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改善城区市容市貌,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奠定良好基础,这一行动同时在“八区一县”全面启动,城管部门将统一对乱扔烟头、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处罚。
在南焦客运站出站口北侧,一位身穿皮夹克的男子走出站,将烟头扔掉,准备继续向前走时,看到城管执法人员和现场采访的记者。
“你随手扔烟头了。”一名城管执法人员提示说。
“不好意思!原先随手扔烟头习惯了,我认错。”这名男子一边说着,一边捡起了刚刚扔掉的烟头。
“你违反了《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元,请你配合。”城管执法人员说。
“还要罚款啊?我配合。”这名男子当场缴纳了罚款。城管执法人员履行完法律手续,送给了这名男子几个“灭烟袋”和一个车载垃圾桶,并提示他一定不能车窗丢弃垃圾,否则也将面临罚款。
徐山是这次处罚的城管执法人员,他是裕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建华南城管中队中队长。他告诉记者,对乱扔烟头、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城管执法人员此前也多次执法,这次特别强调了文明执法,更加注重宣传教育,收到了更好的社会效果。
“对不起,平时没注意,我们改……”
昨日9时许,记者跟随阜康城管中队中队长李龙等人上街,见证了首日上午执法情况。
工人街虽然是小街道,但门脸众多,人口密集。整齐着装,配带执法证件的城管队员开始沿街巡视。“如果看到有人乱扔垃圾、烟头或吐痰,我们都要上去制止并进行处罚,但处罚不是目的,通过这种方式宣传,让更多市民意识到文明行为的重要性才是根本。”李龙说。
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城管部门这次行动的情况,李龙等人向沿街所有门脸发放了“讲文明、改陋习、除顽疾、洁城区”行动明白纸,通过宣传,让更多人做文明使者,更成为监督员。同时,城管队员们每人都配带垃圾袋,见到街头有烟头或垃圾队员会将地面的垃圾装袋,回来倒进垃圾箱,保持路面清洁。
在工人街巡视时,两名在便道行走的男青年一边走一边抽烟,还未等执法人员上前宣传,一名抽烟的男子将烟头直接扔到了地上,烟头也没有熄灭。见状,执法人员迅速上前,先掏出执法证给青年男子看,随后告知其乱扔烟头的行为不对,并送上了“明白纸”让他们了解执法原因及情况。
面对执法人员的解释,两名男青年很不好意思,熄灭并捡起烟头,随后执法人员向扔烟头的青年王某开据了“当场处罚决定书”。记者看到,这份当场处罚决定书共三联,写有被处罚人姓名、家庭住址、单位,处罚时间、地点、处罚依据条例、执法人员姓名等多项内容。根据规定,执法人员对王某乱扔烟头的行为罚款50元,现场处罚后送上“河北省罚款定额票据”。“对不起,平时没注意,习惯了这些陋习,我们改……”青年王某诚恳地说道。
记者从市城管委了解到,这是对不文明行为当天开出的第一张罚单。当天,“八区一县”城管执法人员同时行动,共处罚了30余名违法市民。
五种不文明行为将受罚
自3月1日开始,市城管部门将对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以下行为,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实行处罚:
对乱扔烟头、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的行为,给予每个(次)10元到50元罚款;
对车窗抛物的行为,给予每个(次)10元到50元罚款;
对乱贴乱画的行为,给予每处(次)50元到200元罚款;
对沿街散发商品广告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其他乱扔杂物、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的,处以10元到50元罚款。
批评教育和处罚相结合
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活动将依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在“八区一县”城区范围同时开展,以有执法资格的正式城管队员在街面上多频次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为主要形式。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大力倡导居民“不乱涂画”“不乱丢垃圾”“不乱扔烟头”,改掉对公共环境卫生危害最为严重、市民群众最为深恶痛绝的陋习,不断增强市民文明素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省会文明办、市城管委同时还号召、带动广大市民群众一齐动手、共同参与,合力推动省会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实现城区环境卫生的不断提高和省会文明形象的阔步提升。
为此,裕华区城管局采取设点宣传、宣传车巡回播放录音、向沿街商铺发放宣传资料、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语等宣传方式,宣传引导路人不要乱丢垃圾和烟头;专门定制了1000余个车载垃圾桶,派专人为机动车免费发放,倡导驾乘人员自觉拒绝车窗抛物的不文明行为;还定制了1000余个“灭烟袋”,向行人发放,告知行人不能随意乱扔烟头;定制了10000余个垃圾袋,向行人发放,倡导市民不乱扔垃圾、杂物。
城管执法人员在处理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还会沿街劝阻行人不要乱扔烟头、果皮、杂物、随地吐痰、乱贴乱画,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实施上限处罚。在本次行动中,裕华区城管局还专门聘请义务监督员收集记录乱扔乱丢垃圾、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发动市民开展“随手拍”活动,及时抓拍车窗抛物等乱扔垃圾现象。联合交管部门,利用视频监控,采集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并在媒体开设曝光台,对视频监控采集、市民和城管执法人员拍摄的乱扔垃圾、车窗抛物行为予以公开曝光。按照“门前三包”管理要求,督促沿街商户和单位自行清理责任区域内的小广告,拒不履行职责的,依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积极探索推进市场化运作模式,组织专业清洗队伍对小广告进行日常粉刷、清洗等。
据介绍,从3月1日起,这项活动一直持续到6月底,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乱丢垃圾、沿街散发广告、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都将是执法人员执法的范围。对于轻微违反条例的行为将以批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于恶意、不听劝阻、危害行为比较大的违反条例行为将进行顶格处罚。今后,这类执法管理和处罚将常态化。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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