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推动1000家以上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实力强、示范作用突出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选派1000名高层次科技人才赴中小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我省将在营造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环境、加强乡村振兴科技支撑、加快推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夯实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人才基础等方面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根据意见,首先将健全支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体系,赋予市、县级政府更多自主权。完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联动机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加大财政科技资金、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县域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设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
在加强对乡村振兴的科技支撑方面,推动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在盐碱地综合治理、现代农业国际交流合作、政策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持续推动小麦、玉米“双增产”科技创新,落实“南种北繁”“东种西育”科技创新计划,实现良种良法良田融合推进。实施“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升级版。启动“植物根系微环境研究”“亲土种植示范试验”等专项科研计划。支持县域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5年内推动1000家以上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实力强、示范作用突出的高新技术企业。
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离不开人才基础。意见指出,在发挥科技领军人才引领作用的同时,大力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县域创新发展。发挥企业家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支持企业家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实施“千人服务千企”行动计划,5年时间内,每年选派1000名高层次科技人才赴中小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推广“科技镇长团”“博士服务团”等模式。搭建高校与企业、农村专业户的协同平台,吸引大学生在县域实习实训,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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