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环渤海 > 正文

山东:新建露天开采普通建筑石材矿山年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

来源: 新华社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山东严格采矿权准入,全省新建露天开采普通建筑石材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10年。

据了解,近年来,山东大力整治和规范山石资源开发活动,关闭了一大批“小、散、乱”矿山,全省矿山数量大幅减少,山石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水平得到提升。

为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从根本上解决山石资源开发利用粗放、开采工艺技术落后、自然生态环境代价高等突出问题,山东要求,山石资源开发实行资源储量和生产规模双控机制,新建矿山生产建设规模要与资源储量相匹配;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新设采矿权准入标准,严格资源储量和生产规模要求,切实提高新设采矿权准入门槛。

此外,山东还提出,对现有的普通建筑石材矿山,生产规模不足10万吨/年或剩余资源储量服务年限不足2年的,采矿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不再延续,由市、县(市、区)政府责令关停;生产规模10万吨/年以上且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在2年以上的,必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认真实施,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方可组织生产。


 

责任编辑:乔慧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