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交通部门了解到,按照交通运输部及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辽宁将在11个高速收费站入口实施超限检测工作。
据了解,本次超限检测从5月31日开始,检测对象为5轴和6轴载重货车,限值标注分别为43吨和49吨。经检测超出限值的车辆,收费站入口将拒绝发卡。
具体收费站口为:沈阳地区,苏家屯南站、十里河站;鞍山地区,海城南站、岫岩站;营口地区,鲅鱼圈站、盖州南站;大连地区,大连湾站、金州站;盘锦地区,辽东湾站;锦州地区,凌海站;葫芦岛地区,前卫站。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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