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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探索民间投资新路径 构建“四位一体”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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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省金融体制改革的扎实推进,新型金融业态加速涌现。作为全国第一个在省级层面推动民间融资行业规范发展的省份,我省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积极推进创新实践与规范引导,有效运筹汇集了民间资本,民间融资行业迅猛发展的大潮应运而生。

服务实体

重点投向三农、小微

在我省,民间资本管理机构以小额、快捷、及时、灵活等特点,作为传统金融机构的有力补充,适应了三农、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要,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民资机构不断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的践行者、推动者。省金融办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5月,全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累计投资金额196.84亿元,其中涉农、涉小微企业投资合计104.04亿元,占累计投资金额的52.86%。

以畜牧产业为例,该产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短期效益低的特点。受制于抵押物不足,畜牧企业往往较难从银行融资,这反而得到民资机构的青睐。

2012年,阳信县盈鑫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成立之初,只有500头的存栏量。2015年初,阳信中兴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一次性投资1500万元,让盈鑫畜牧有了迅速扩张的资本。在不远处的商店镇,阳信瑞丰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背后,也有中兴民资的支持。2015年3月开始,该合作社一直从中兴民资贷款,每半年一期,每期500万元,补充流动性资金。

截至目前,中兴民资已投放长期股权投资3000万元、短期财务性投资1900万元,全部投向畜牧养殖业上下游企业,推进了当地肉牛产业生产基地化、规模养殖园区化、园区生产标准化进程。

近年来,我省民间融资机构数量不断壮大,行业健康发展,逐步获得了社会认可。截至今年5月末,全省获得业务许可的民间融资机构529家,注册资本289.29亿元。其中民间资本管理公司451家,注册资本286.70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78家,注册资本2.59亿元。

政策创新

激发民资新动能

新旧动能转换,离不开金融力量;新动能的激发,离不开政策创新。民间融资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具有独创性,基本无经验可遵循,无成例可借鉴。这种情况下,如何把民间融资机构监督好、管理好、引导好,挑战着监管智慧。

针对发展实际,省金融办在调研摸索基础上,坚持政策先行,打造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环境高地、政策洼地。我省相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创新业务试点暂行办法》《山东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分类评级办法》《关于规范发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线上私募股权融资服务业务的通知》等,引导民间融资机构监管工作向制度化迈进,为民间融资行业阳光化、规范化发展铺平了道路。

敢于创新,才能激发行业活力。2016年12月印发的《山东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创新业务试点暂行办法》中,确定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创新业务试点工作,包括债券投资、受托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和资产证券化等。

今年3月,注册资本15亿元的青岛汇泉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获批业务许可,同时获批受托资产管理等四项创新业务试点资格,成为我省第一家“全牌照”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青岛大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联合两家民资公司,发起成立青岛青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投资一家上市公司定向增发5000万元。

目前,我省民间融资机构已形成政府监管为核心、行业自律为纽带、机构内控为基础、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四位一体”的监管格局。行业自律的推进,离不开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的大量工作。由协会发布的民间融资机构行业标志,已在全省受到普遍认可,让正规机构明显区别于其他机构,并形成品牌效应。

内合外引

探索民间融资新机制

没钱投、没处投、不敢投、不会投、退出难……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行业发展。2015年以来,我省民间投资增长有所放缓,民间融资机构的设立发展也呈下滑趋势,体现为分散经营、各自为战、趋利性强,没有在急需资金的领域发挥作用,未形成规模效应。当前,民间融资机构面临两难困境,对风险较高的小项目不敢投资,对效益较好的大中型项目、政府项目,却因体量太小,没有话语权和提议权,无法参与。因此,抱团取暖、规模化经营逐渐成为行业共识。

能否整合省内资源,探索组建民间资本投融资的航母型企业?为提高民间资本的话语权,解决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小、散、乱等问题,在省金融办建议下,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牵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针对性调研报告报省工商联,由省工商联协调,组建了山东民间资本投融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据介绍,组建山东民间资本投融资集团,目的是打造一个全省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的平台,在自身建设的同时,可代表全省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在项目招投标中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尤其是在大中型项目中起到领投作用。

它的组建,将有利于民间资本阳光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促进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多元化,解决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投资难问题,并提高资本市场宏观调控执行效果。

当前,我省正在以开放的姿态向外商敞开大门,外商企业将有机会深入参与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展进程。为进一步推动民资机构发展,我省近期将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发展的通知》,包含引进外资设立民资机构的政策。据介绍,境外企业发起设立或参股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申请民间资本管理业务许可,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1亿美元。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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