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10月1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降准所释放的部分资金用于偿还10月15日到期的约45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这部分MLF当日不再续作。10月8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了解到,通过此次定向降准,山西15家法人金融机构将释放流动性约46.9亿元,不存在用于偿还MLF的情况。
今年以来,从1月25日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到4月25日定向降准,再到7月5日支持“债转股”的定向降准,此次定向降准已是年内第四次。数据显示,此次降准将额外释放7500亿资金,额度超过此前,为年内最多的一次。
据了解,山西省共有15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被纳入本次定向降准政策范围,包括6家城商行和9家非县域农商行,今年以来,实施定向降准政策4次,山西法人金融机构释放流动性共约145.7亿元。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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