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安排了42项具体工作,记者梳理发现,实施方案在落实山东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孙黎海认为,实施方案戳准痛点、对症下药,简明直接、便于操作,保障得力、易于见效。
各级各部门会议
数量减少1/3以上
不以材料论英雄,杜绝重“痕”不重“绩”。实施方案再次重申了落实大会上提出的相关内容,如今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单位)会议数量减少1/3以上、各级各部门(单位)制发文件数量减少1/3以上、省直各部门(单位)要求基层上报的报表材料一律压减50%以上等。实施方案还要求严格规范各种评比达标,除中央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设立评比达标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通报评比结果。
今年被中央确定为“基层减负年”,半月谈评论认为,从2018年10月中办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到今年3月中办出台《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着力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频问题,成为中央纾解基层痛点、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的重要突破口。
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到,严格规范各类督查检查,从严控制总量,部门(单位)未经批准严禁以党委和政府名义开展督查;严格执行督查审批备案制度,未经批准随意开展督查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今年全省对基层单位的各类督查减少50%以上。除中央明确规定外,不得将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纪要记录等作为评价工作好坏的依据,坚决避免简单的“留痕”管理。
对“空头政策”
要倒查部门责任
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实施方案要求对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由牵头制定部门(单位)逐条逐项梳理,责任不明确的,要补充下发责任清单。今后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一律逐条明确部门(单位)责任分工。省直部门(单位)推出创新政策时一并制定清晰的操作流程图,并确定政策“落地”联系点,为基层提供成功案例。
政策实施后则要加强评估,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偏差,部门(单位)要进行修订完善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基层反映强烈、不解决实际问题的“空头政策”“无效文件”,要倒查部门(单位)责任。“对‘空头政策’‘无效文件’倒查责任的相关规定,戳准痛点,能有效解决不搞调研瞎决策、高高在上空对空的现实问题,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将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孙黎海评价说。
“领导干部要用‘身影’指挥,不能用‘声音’指挥。”落实大会上,省委书记刘家义的这番话言犹在耳。实施方案要求,要实行“一线工作法”,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经济组织制度,省级领导同志带头,每人联系2家非公有制企业、1个重大项目、1家在外省的山东商会和该省在山东的商会,各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2家非公有制企业,推动政策落实,解决“卷帘门”“弹簧门” “玻璃门” “旋转门”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我省将制定
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山东将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按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求,合理划定“安全区”和“禁止区”,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正常交往,热忱支持企业发展。对此,孙黎海认为,这一做法简明直接,划定“安全区”与“禁止区”,让政商双方都能吃上“定心丸”,放心大胆交往,亲清合作办事,既可减少顾虑,又可避免越轨。
在改进和规范考核、干部推荐考察方面,注重“写实”考核,采取动态跟踪工作进展、节点对账工作进度、深入现场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大数据应用等方式,实地实绩考核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为了让担当作为的干部有平台、有空间、有盼头、有奔头,对拟任干部的“落实力”进行“写实”评价,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成效明显,督查检查考核评价优秀的市、县(市、区),在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省预算内投资、申报有关政策项目时予以倾斜。按照审批程序探索创设“攻坚克难奖”“勇于创新奖”等,大张旗鼓表彰奖励担当负责、狠抓落实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省市统一组织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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