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静)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石家庄市医保业务下放市内四区高新区办理工作方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向市内四区和高新区进一步下放医保业务办理权限的通知》的要求,20项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办理权限下放市内四区和高新区办理,使医疗保障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方便区属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就近办理医保业务,提高经办效率。
此次下放的20项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办理权限包括:医疗保障政策、经办流程等咨询;参保人员缴费情况、个人账户情况、医药费报销情况、生育津贴情况查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医疗保障参保登记;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建立、中断、终止、恢复、变更;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居民医疗保险关系建立、中断、终止、恢复;职工非医保直接结算医疗费的报销;居民非医保直接结算医疗费的报销;生育医疗费报销及生育津贴的审核;报销后的医疗费拨款;个人账户清户;部分一级及以下协议医疗机构和部分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名称地址变更、监督检查;职工特殊病、特殊规定药品、丙型肝炎和危重抢救的病种认定备案;职工慢性病申报经办、备案;职工转院和异地就医备案;居民特殊病、特殊规定药品、危重抢救的病种认定备案;居民慢性病申报经办、备案;居民转院和异地就医备案;生育登记信息备案。
按照要求,7月底前,各区医保部门将全面经办医保业务。届时,市医保局将安排业务骨干到各区协助经办医保业务,处置经办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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