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记者方月宁)近日,沈阳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向省级以上开发区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向省级以上开发区下放9项行政职权。此次下放的行政职权包括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土地年租金的征收、工龄确认(企业)、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及备案(初级)、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审核。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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