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社局近日发布《转发关于2019年辽宁省调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决定对大连市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待遇进行适度调整。这也是大连2004年以来第14次调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平均水平位居全省首位,此次待遇调整将惠及3000余人。
本次待遇调整的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调整后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资金,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所需费用按原渠道支付。此次调整按照保公平、保生活、保同步的原则实施,根据工伤不同等级逐级调整待遇标准,切实提高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水平。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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