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
本报太原11月25日讯(记者 郝薇)今天,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此举对于鼓励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推动培育我省广告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园区申报、认定和管理将起到积极作用。
该《办法》中提到的广告产业园区,是指以创新驱动、整合资源和融合发展为重点,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努力实现产业要素集聚,发挥广告传递正能量的作用,打造广告产业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平台,突出以广告产业发展为主业,引领区域广告产业创新发展的特定区域。
依照本办法被认定为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的将给予重点扶持,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此外,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应当具备一定的广告产业规模,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积极开展广告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资源交流和整合,能够对全省或区域广告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利于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集团化方向发展。申报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要具备的条件有:园区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广告营业年收入在1亿元以上等。
责任编辑:辛欣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