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赵德伟)12月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海关获悉:我省首例珍贵动物走私案日前告破,海关扣押的活体动物已送交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隔离检疫,代为饲养。涉案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
近年来,宠物经济逐渐兴起,宠物市场呈现个性化多样化,很多原本生活在大自然的野生动物成了宠物爱好者的新宠,不仅有蛇、乌龟、仓鼠等动物现身宠物市场,更有很多年轻人看上了另类宠物,甚至铤而走险动起了走私保护动物挣钱的歪脑筋。近日,太原海关缉私局接到一起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入境案件线索,台湾一卖家通过邮政EMS渠道寄往山西两个邮包,内装有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接到线索后,太原海关缉私局迅速会同太原机场海关,对进境邮包进行布控查验,现场发现邮包内装有58只蜥蜴类动物死体。经专业机构鉴定,其中48只为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的绿鬣蜥。
依据情报线索,太原海关缉私局迅速锁定并抓获河北籍涉案嫌疑人曹某、卢某,并在其住所内又查扣了数十只不同种类的动物活体,累计查证涉嫌走私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鬣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平原巨蜥共173只。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该案的多数嫌疑人因个人爱好,通过微信群结识宠物玩家或卖家,在明知绿鬣蜥、平原巨蜥为禁止买卖及进口的濒危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从网上购买供自己饲养观赏,有的甚至联系境外卖家走私活体巨蜥入境,通过微信或宠物市场销售牟利。此次海关查证的173只蜥蜴均是身长20至30厘米的“幼体”,令人遗憾的是,其中78只由于邮包内温度、湿度、食物等条件难以满足要求,已在邮寄过程中死亡。
据太原海关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蜥蜴类动物的体表硬蜱感染率为88.9%,体内寄生虫感染率为100%,可传播西尼罗热、沙门氏菌病、地方性回归热、森林脑炎、新疆出血热、莱姆病等多种疫病,一旦当做宠物饲养,染疫动物可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导致人类患病,对接触它的人畜造成潜在危害。
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走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鬣蜥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平原巨蜥达到4只以上的,为“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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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鬣蜥
绿鬣蜥,是一种原产于中南美洲及其周围岛屿的树栖型蜥蜴,属于外来物种,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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