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胶囊事件被曝光,公众再次震怒,使出每怒必练的保留功夫———程氏“三板斧”:一责问涉事企业良知何在;二呼吁加强监管,严惩黑心企业;三指责职能部门监管不力。
程咬金的“三板斧”确实能震唬一下对手,但是三招过后便黔驴技穷、败下阵来。为什么?技止此耳。毒胶囊事件涉事企业敢于在事发后上下公关、大肆喊冤,就是知道公众的底牌和承受能力,再大的事情只要做好公关,假以时日,没有过不去的难关。回溯并不太长的食品药品日用品“涉毒”历史不难发现,毒奶粉、毒馒头、瘦肉精、地沟油和毒锅、毒酒等事件,除了部分小企业被监管部门打压下去以外,“大象级”的涉事企业不少还处在“处理”、“整改”状态就重返市场,因丑闻事件受到牵连的股价在短期内即回升至事发前水平的也不鲜见。
涉事企业没有良知,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哪个有良知的企业能问心无愧地赚这种昧心钱?对无良知的企业惩治不严,这也是尽人皆知的事实,公众恨不得把那些黑心企业罚个永世不得翻身才解气。但是目前哪条法律规定犯一次错误就要被惩治到倾家荡产?那么就剩下“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这个放之四海而皆适用的理由了。近年来食品等领域的安全问题如此众多,监管不力是主要原因,在这一点上所有不作为的职能部门都没有理由推卸责任。但是作为直接受害人的公众,是否因为职能部门无所作为便束手无策、只剩下口干舌燥的呼喊和抱怨?
当然不是。
反思一下:一是,为什么很多职能部门握着“生杀大权”却无所作为?懒政也好、散漫也罢,说到底还是公众放弃了自己的监督权利,既包括对职能部门执行能力的监督,也包括对突发事件发展和处理的监督。一件事情发生了,作为靠纳税人养活的政府自然责无旁贷,但是作为纳税人和公民的公众,是不是可以把责任都推给政府而自己躲在一边?二是,在涉事企业被曝光后,公众自己做了什么?不正是我们自己被涉事企业公关策略所胜,贪图些许让利优惠,最终拯救了缺少道德血液的企业吗?不正是我们自己逐利心切,试图抄底涉事企业的股票,最终拉升了股票的价格吗?既然如此,凭什么单方面抱怨政府无能、企业无良,而不反思我做了什么、我能做什么?
看看历次骇人听闻的事件发生后公众大声呼吁的结果吧:银行参与放高利贷,公众呼吁银监会加强监管;上市公司黑幕被揭,公众呼吁证监会加强监管;药品造假,公众呼吁药监局加强监管;食品“涉毒”,公众呼吁卫生部加强监管;甚至扶助老人反而成了被告、女童被碾路人见死不救这样的事情,公众也在呼吁加强监管。上述事件说明两个问题:一、有司监管确实不力。二、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够通过政府监管解决。
当企业的良知靠不住、监管同样靠不住的时候,我们还能靠什么?2000年日本雪印牛奶中毒事件被曝光,尽管雪印公司在事后做了大量弥补工作,但是日本公众拒绝相信雪印产品。苦苦支撑一年后,有着70多年历史的雪印公司宣布倒闭。破产后的雪印公司四处借钱,依法向受害者支付了29亿日元赔偿费。这个事件让我们看到了公众的力量,也看到了政府的作为:企业可以破产,但要依法偿债。
让我们也呼吁一下吧:请公众相信个人力量,团结起来;请有司正视监管责任,行动起来,让涉事企业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公众不再遭受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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