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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改革方案浮现"众生相" 散户尝鲜模拟询价(2)

来源: 中国证券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超募或成过去时

对于发行人来说,“三高”或成过去时。随着发行定价的降低,发行人将“痛失”高比例超募的“蛋糕”。

据统计,剔除本周发行的8只新股,今年初以来A股市场共发行新股51只,计划募集资金243.50亿元,实际募资364.84亿元,整体超募比例为49.83%。2009年IPO重启以来,绝大多数公司的超募比例都在100%以上,其中国民技术超募资金达19.65亿元,超募率为585.58%。

这样的好景或许不再。根据改革方案,新股定价需要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预估的发行定价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的,发行人需在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中补充说明该预估价格存在的风险因素,澄清超募是否合理,是否由于自身言行误导,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重点事项。预估的发行定价如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发行人还需要多次说明。

“言外之意就是,如果高于平均市盈率25%,那就是天花板。”投行人士预计,改革方案实施后,大部分IPO公司的定价均不会超过同行业平均市盈率的25%。

投行人士建议,“高于行业市盈率25%”不应是定价的天花板。此项改革措施是最终实现发行定价市场化的一项可行的过渡方案,在现阶段能有效降温“三高”现象。建议完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标准,逐步引入行业平均市净率、行业平均股息率等其他估值标准,以体现估值方式的多样性,适应各类发行人新股估值与定价的需要。

除发行价降低外,发行人还面临老股转让抢食募集资金。改革方案规定,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可将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

“以前所有打新的钱都进入上市公司,变成每股净资产,现在有一部分要被老股东拿走了。”有投资者认为,这将影响上市公司的发展后劲。 记者 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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