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吐出的针筒。
新快报讯 记者从湖北省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获悉,该院已就患者张华术后吐出针筒一事展开调查并形成处理意见,医院调查认为,由于麻醉医生在操作中责任心不强,未及时取出放在口角防止咬伤的注射器针筒,导致患者在未完全清醒之前,将注射器针筒滑入食管。
4月21日晚,该院党办向记者提供了《宜昌市一医院关于患者张华医疗纠纷的处理情况》。据介绍,3月22日,张华在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全麻下鼻内镜下鼻窦手术”后,感到身体不适,反复呕吐后吐出一支塑料针筒。经查,该针筒为5ML注射器针筒,在气管导管拔出后,放在患者口角便于吸痰、防止咬伤。经积极治疗,目前患者恢复良好。
医院调查认为,由于麻醉医生在操作中责任心不强,未及时取出放在口角防止咬伤的注射器针筒,导致患者在未完全清醒之前,将注射器针筒滑入食管。为此,经医院研究决定:给予责任医生停职检查、记大过处分,并扣发半年奖金;给予麻醉科负责人警告处分;扣发医务科负责人3个月奖金。
目前,经宜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患双方口头达成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据中新网)
责任编辑:乔晓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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