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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发生意外 郑州一资产转让协定为何延迟多年

来源: 中国商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1999年,经市政府协调,郑州市工业品总公司所属的商都宾馆资产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郑州联开公司(下称联开公司)。联开公司收购商都宾馆后易名为联开宾馆。但该宾馆由于空间范围小、设施陈旧等原因,在联开公司看来是个烫手的“山芋”。

转让过程生意外

2002年,联开公司与郑州市工业品总公司商议,欲将该宾馆资产归还原主。但就在双方意向明了、友好协商期间,联开公司被并入到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交运集团),郑州市工业品总公司转制为民营企业郑州鸿森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鸿森实业)。交运集团与鸿森实业于2007年4月18日签订了宾馆资产转让合同,核心内容即宾馆资产由交运集团转让给鸿森实业。

2007年11月30日,交运集团以“郑交集团政[2007]72号”文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告,报告提出宾馆经营状况较差,连年亏损,同时又占压了大量周转资金,给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了极大困难。为盘活资产,公司班子经过多次慎重研究,决定将该资产转让。

2008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交运集团的报告请求,召开了由市国资委、市商业银行、交运集团和鸿森实业参加的协调会,同意交运集团将宾馆以原价格3000万元转让给鸿森实业。会后, 形成了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会纪[2008]3号”专题会议纪要。

随后,郑州市规划局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在2008年11月28日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交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也将用地单位由交运集团变更为鸿森实业。2009年8月24日,郑州市商业银行同样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给鸿森实业发放贷款3000万元。2010年3月中旬,鸿森实业按照交运集团的要求将3000万元资金汇入市国资委指定账户。3月30日,交运集团确认3000万元到账后以“郑交集团政[2010]55号”文正式向市国资委报送资产移交请示,该请示报告里除了进一步表明宾馆资产转让的因果关系外,还写道:“本着盘活资产,争取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经集团公司研究,拟决定将联开宾馆资产移交市政府,按照有关程序从出让该土地的收益中,返还企业用于解决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费。”

2010年11月29日,郑州市政府秘书长就此问题召开协调会。但就在这次会议上,交运集团推翻了其向市政府的报告内容,不同意将收益的35%以职工安置费的名义返还。会后,鸿森实业也在寻求解决办法,经反复论证,提出政府收益的35%以生产发展资金的名义返还给交运集团,在征得交运集团同意后向市政府进行汇报。2011年1月18日,市政府秘书长就此问题再次召开协调会,同意鸿森实业提出的返还办法,要求交运集团尽快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收储协议,还就土地收储、挂牌出让的相关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但交运集团却在会上再次推翻了之前的承诺。

好事该如何办好

尽管如此,鸿森实业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又向市财政局报告,请求破解资金返还名义上的难题。郑州市财政局经反复研究,提出以补充交运集团资产处置收益不足的名义返还,结果交运集团仍持否定态度,致使该项工作无法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

2011年5月26日,郑州市政府秘书长就此问题又一次召开协调会,会上交运集团突然表示,宾馆资产不再出让,事情就此陷入了僵局。市政府秘书长则当场表态:希望双方继续协商;工作进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政府协调解决;如果交运集团不愿继续推进,要考虑由此给鸿森实业造成的损失等。这次会议过后,鸿森实业依然抱着热情的态度与交运集团协商,遗憾的是,对方毫无诚意,彻底堵死了协商的大门。

记者从鸿森实业职工向河南省信访部门投诉的材料上看到。自2002年公司与交运集团有资产买卖意向到2007年双方签订合同至今,时间跨越了10个年头,公司为此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向金融部门申请3000万元贷款已到账两年多,仅支付利息已有400多万元,规划、设计及其他费用合计在300余万元,其中大部分是职工集资款。2011年11月24日,郑州市政府根据省、市领导的批示再一次召开协调会,会上交运集团既不说履约又不谈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经济补偿。

鸿森实业副董事长李世民是负责此项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对这件事的认识比较理性,他说:“这事超越了简单的买卖关系和企业行为,双方都想通过这件事解决职工安置资金困难、再就业等问题,所以政府才不遗余力做了大量工作,从政府对这块土地资产的性质变更到规划设计以及多次进行协调都是出于构建和谐社会为之努力的。”李世民对目前此事依然抱着乐观态度,认为政府有能力促成两家企业继续回到协商的轨道上。

2012年3月20日,一度参与此事的交运集团副总经理周峰接受采访时称,至于双方没有谈成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但主要有三:一是资产出让资金返还达不成共识;二是企业也没有受益的地方,3000万元买进再3000万元卖出,显然不妥;三是有风险,因为这是国有资产,一旦出让有了问题谁来担责,再说现在地价猛涨,宾馆土地资产价值几何都难料定。

鸿森实业相关负责人就其说法做出回应,认为资产出让资金返还没有达成共识只是托词,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先后拿出的几套方案并非没有可行性,这是其一。其二,企业没有受益的地方掩盖了交运集团每年额外负担的230万元银行利息,此外要按交通用地性质其价值很难突破1000万元。其三,现在说出让国有资产有风险,那么缘何当初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出让资产向市政府报告。如果要说风险,由此给鸿森实业带来近千万元的损失造成职工不安定情绪才叫风险。

其实现在说来,交运集团与鸿森实业在资产处理上好事没有办好的原因已并不重要,双方如何顺势而为,把两家企业损失降低到最小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才是明智的选择。本报也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进展。 

责任编辑:沙平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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