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谈股论市
香港证监会对兆丰资本开出的“最高罚单”,以及对“洪良国际事件”的处理,对于当前的A股市场来说无疑具有标杆意义与示范作用。
香港证监会4月22日发布声明称,兆丰资本(亚洲)有限公司作为洪良国际在港交所上市的唯一账簿管理人、牵头经办人及保荐人,未履行保荐人的职责,因此撤销兆丰资本的牌照,并罚款4200万港元。据报道,这是香港证监会有史以来最高的罚款金额。
兆丰资本受此重罚,祸起洪良国际的造假上市。洪良国际于2009年12月24日在港交所上市。但3个月后,该公司因为涉嫌财务造假,不仅被香港证监会勒令股票停牌,而且香港证监会还通过香港高院冻结了洪良国际相当于新股发行净额的9.974亿港元资产。
香港证监会对兆丰资本开出的“最高罚单”,以及对洪良国际的处理,对于当前的A股市场来说无疑具有标杆意义与示范作用。实际上就在一个月之前,中国证监会还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以进一步加强对保荐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但在追究保荐机构责任问题上,证监会一直缺少强硬措施。
根据去年12月初中国证监会网站保荐信用监管披露,保荐人制度实行7年以来,证监会共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56次监管措施。而这56次监管措施多以警示、谈话提醒、出具警示函为主。只有平安证券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因为保荐项目涉嫌造假而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因此,与香港证监会的“最高罚单”相比,A股市场对保荐机构的处罚只是“挠痒痒”。
这种差距反映了A股市场与香港股市在对待IPO造假问题上的态度。香港证监会之所以对兆丰资本开出“最高罚单”,是因为香港股市对IPO造假绝对不能容忍。造假上市的洪良国际,不仅被勒令股票停牌,有关资产也被冻结。而A股市场对IPO造假则宽容多了,最明显的例子是绿大地欺诈上市,不仅绿大地并无退市之忧,而且主要当事人何学葵还可以获利数亿元。
这种纵容在最新出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也可体现,新制度不是对IPO造假者实行直接退市,而是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只有满足“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的情况,才会被终止上市。
为了打击IPO造假行为,促进A股市场健康发展,期盼中国股市监管层也能够早日开出属于A股市场的“兆丰罚单”。
□皮海洲(湖北 财经评论人)
责任编辑:李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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