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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局原局长涉贪1500万受审 自称有精神病(2)

来源: 新京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现场

不知儿子涉案被控

上午11时20分许,王纪平被带到法庭门前,庭审再次未对媒体开放,记者趁其候审时上前询问:“你对结果有什么预期?”王纪平摇摇头语气坚定地说:“无罪”。

“现在你儿子(即已被另案处理的王汉清)也进去了,你对他有什么话想说吗?”记者问。

王纪平睁大眼睛问:“是吗,他也进去了?”记者再次确定地告诉他:“他(王汉清)不是取保候审了吗?”此时已经一脚跨入法庭大门的王纪平又大声问:“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 追访

王纪平下属二次受审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王纪平二次受审前,他昔日的下属、地税局票证管理中心原主任刁维列也第二次接受审判,刁维列涉嫌在招投标过程中受贿1164万。因为刁维列也不认可指控其受贿的具体数额,因此检方也在此次补庭时向其详细出示了几次收钱的证据,并交给辩方质证。

王纪平案控方指控辩方辩护主要内容表

控方 昨天上午,控方出示案件证据

辩方 昨天上午,王纪平及其律师否认了指控

贪污1047万元 2002年至2004年10月,北京地方税务局向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税控密码器,王纪平伙同北京钰林天元科贸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耘,由市地税局信息中心与该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北京恒信恒安科技公司。之后,又使钰林公司成为浪潮公司授权的税控密码器唯一经销商,由钰林公司将税控密码器加价后出售给恒信恒安公司,将加价款1047万余元非法占有。

辩方:加价款不是国有财产,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更不是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资金,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共同财产,不属于贪污罪的犯罪对象。而且王纪平并没有收到这笔钱。

受贿90万元 2002年至2008年1月,王纪平受其弟请托,为北京市中原创业建筑工程公司承揽通州地税局业务综合楼、市地税局税务档案馆工程,为北京万通伟业装饰公司承揽市地税局燕山分局纳税服务用房室内装饰工程提供帮助,分别收受两公司法定代表人80万元和10万元。

辩方:王福增一开始就与上述工程的发包方有联系,至于其弟弟是否拿了钱,王纪平也是纪委找来了解情况时他才知道,其与其弟王亚平之间没有事先共谋。

受贿70万元和一枚钻戒 2002年至2008年,王纪平为赵耘经营的公司承揽市地税局多项产品采购及服务业务提供帮助,王纪平通过其子王汉清先后多次收受赵耘实际控制的北京恒信恒安科技公司、北京威佳启良科技公司给予的70万元,还通过其子收受赵耘给予的钻戒一枚(价值9万元)。

辩方:该钻戒是结婚贺礼,是人情而非贿赂,除这枚钻戒外,赵耘并未另外再给王汉清凑份子钱。

受贿1万美元 2003年至2004年期间,王纪平接受周小红的请托,为周小红所在的北京深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设备采购业务提供帮助。为此,王纪平通过其妻收受周小红给予的1万美元。

辩方:周小红送钱时王纪平不知情,而且在地税局采购时采用的是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周小红在不知道标底的情况下以最低价中标,符合相关规定。

受贿76万余元 2005年至2006年10月,王纪平接受赵耘转达山东浪潮商用系统公司的请托,为该公司下属的北京通软科技公司承揽市地税局及各区、县局采购微软软件产品业务提供帮助,王纪平通过其子王汉清收受山东浪潮商用系统公司通过赵耘等人转来的76万余元。

辩方:王纪平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地税局利益,虽然其儿子客观上收了钱,但2008年在王纪平未被调查前就已全部退还。

受贿两张银行卡 2003年至2009年1月,王纪平接受钟小春请托,为钟小春担任负责人的三家公司分别承揽市地税局干部培训中心、稽查办公楼、部分基层地方税务所等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提供帮助,王纪平先后收受钟小春给予的银行卡两张,一张消费12万元后退还,另一张卡内存50万元。

辩方:钟小春在给50万元时王纪平已经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已经退休。王纪平:我承认拿了这个钱,但我没给人办成事,不算受贿。

受贿玉雕件一套 2006年至2009年期间,王纪平接受毕林枫的请托,为毕林枫之子毕然的工作调动提供帮助。为此,王纪平收受毕林枫给予的“伯乐相马”玉雕件一套(价值120万元)。据了解,毕林枫系辽宁某地的税务局长。

辩方:王纪平和毕然的父亲有一些私交。一开始毕家拿出12万元答谢,王纪平没有收,后来王纪平退休后毕家叫了两个保安搬着玉雕件到王家,王才收下。

【地税局窝案涉案人员】

●任依娜

地税局原副巡视员任依娜,去年4月因贪污550余万被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其在2007年初利用职务便利,向下属打招呼,为一公司在“市地税局税控收款机、税控器和金融税控收款机选型项目”的招投标中中标提供帮助。

●彭英斌

地税局计划财务处原副处长,因受贿180余万去年5月被判有期徒刑13年,在地税局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过程中,收受三家公司负责人共计186万元“好处费”。

●刁维列

地税局票证管理中心原主任,因涉嫌在招投标过程中接受请托帮助他人中标进而受贿约1164万元,去年11月受审。

●赵耘

女商人,王纪平情妇,因涉嫌通过搭上北京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将1047万非法占有、给予地税系统官员980万好处费在一中院受审。新京报记者 张媛

 

责任编辑:乔晓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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