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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案再审 何学葵等5被告当庭翻供

来源: 证券时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昨日,久旱的红土高原迎来了一场难得的春雨。上午9时30分,*ST大地(002200)一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次开庭,除此前的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公诉机关对*ST大地及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等被告追加了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两项罪名。所有被告均否认了追加罪名,何学葵对曾认罪的欺诈发行股票罪亦当庭翻供。

*ST大地欺诈发行股票案,自2011年9月6日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到昨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历了判决——检方抗诉——再次开庭审理——撤销刑事判决——发回原审多番周折,因此昨日实际已是该案“第三次”开庭审理,自然备受关注。

开庭后,在庭审法庭调查阶段,法庭对几名被告进行了背靠背问讯。何学葵第一个接受问讯,并当庭翻供,完全推翻之前针对其欺诈发行股票罪的有罪供述,对公诉机关追加的几项控诉罪名亦予以否认。

何学葵表示,之前承认犯欺诈发行股票罪,是因为办案人员与相关方面共同对其施加压力,其从相关方面得到暗示承诺,只要作出有罪供述,转让部分股权让出大股东地位以保障公司顺利重组,即可获得缓刑轻判。她认为自己完全履行了承诺,获得的缓刑遭抗诉,自己仍极有可能将被严判是非常不公的。

何学葵称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这三项控诉内容,她本人是在2010年3月监管机关立案调查之后才知情,并未参与其中,也未指使操纵任何人参与。而所有与犯罪有关的文件上有她的签名,她称自己只是履行程序,并不知晓其他人的犯罪行为。对伪造金融票证罪控诉,她予以否认,并表示控方作为证据的74张伪造票证,她至今都未见过票据原件,仅是司法机关出具对该证据的鉴定报告让其签字。

何学葵的辩护律师认为,公诉机关在未对原有起诉书有任何说法的情况下再次提交新的起诉书,程序上就有问题。而何学葵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办案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其进行某些暗示的行为涉嫌违法,恳请法庭对何学葵之前承认犯欺诈发行股票罪的证词进行非法证据排除。

此外,几名被告律师均认为,由于检察机关提供的74张伪造金融票证,仅有8张是原件,66张是复印件,复印件不应当作为出具给法庭的证据。

庭审现场,其余几名被告亦都对之前的部分或全部证词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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