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不抵债的SST中华A(000017)公告,13日,公司最大股东及债权人深圳国晟能源于5月11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任何法律文件。
公告称,由于仍然存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要求申请人提交与税务部门协商解决税收债权并形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等材料的问题,本次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受理本案,公司如果重整不成功将直接面临破产清算。
据悉,国晟能源曾于2010年1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但由于存在法院所要求申请人提交与税务部门协商解决税收债权并形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等材料的问题,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司第二大债权人深圳市东泰兴科技有限公司曾于2011年3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申请,而东泰兴的重整申请,因未提交齐备的立案材料,也未按期补充更正,被视为撤回申请。
4月21日,公司发布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公司2011年度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
责任编辑:柳亦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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