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区沙洲街道双和园社区住着一位98岁的老人,1982年患上中晚期贲门癌,开刀后,没有吃药,竟然奇迹般地活到现在。有制药厂家找到他,希望他为自己生产的药做代言,没想到老人不假思索就回绝了:“我没吃你的药,你给我再多钱我都不做。”
在老人的观念里,一是一,二是二,没吃过的药不能说出去骗人,老人坚守着朴素的善恶观,他不想骗人,更不想赚黑心钱。对他来说,做人的原则是第一位的,所以,虽然他很穷,家徒四壁,但不义之财绝对不收。
成功抗癌30年,对药厂来说,还有比这个更好的活广告吗?在一些医院,抗癌明星上了画册,上了院墙,甚至上了卫星,唯恐天下不知。能把这样一位抗癌明星请到现身说法,这样的效果,花100万块钱都买不来。
当然癌症这东西基本上还算绝症,真有人现身说法说吃了某某药好了,未必有人相信,可是有些东西就不同了,比如一些保健品,介于信与不信之间,你说没有疗效,人家会说有,不信你看本草纲目上都写了;你要说有,可是没个十年八载的根本就看不出来,怎么办,只好听明星的。
总觉得明星即使不对别人负责,至少也要对自己的声誉负责吧,可是人家根本就无所谓,唐国强说,我们演员也要吃饭,声誉不能当饭吃吧,该做的广告还得做。没疗效又怎么样,可以把责任推给厂家,再不行就推给监管部门。
在国外,给一种健康产品乃至食品代言并非易事,加拿大就规定必须有确切材料证明,代言者本身规律性使用这种产品,并从这种产品的重要功能上获益,否则就可能涉嫌欺诈。可在我们这,明星只对广告的宣传效果负责,而不用对产品的效果负责,为了钱,大多数人会选择积极配合厂家,以至于再大的牛皮也敢吹。
去电视上看看,名人代言的广告到处都是,不只是药,还有各种其他产品。他们自信满满地告诉观众,这个东西好,他们用得很舒服,但是在平常的生活中,他们也许根本就不会接触这些东西。印象中比较深刻的是一些国产奶粉的代言人,有明星一家三口出动的,现身说法,告诉观众他们的孩子就是因为吃了这个奶粉长大的,可现实中这种价位的奶粉他们看得上眼吗?
明星要代言一个产品,无论如何他得是这个产品的使用者吧,自己不用的东西,拿出来推销给别人,这不就是骗吗?可骗了又怎么样,有哪个明星被切切实实地罚过一回呢?违法成本的低廉,让他们几乎毫无顾忌。收益与风险不成正比,虚假广告也就成了必然。(高路)
责任编辑:乔晓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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