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披露,目前的电价中,有6项随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它们是包括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在内的一些征收,这些附加费用大概占整个电价的7.2%。去年全国用电量近4.7万亿度,上述基金的收入估计达280多亿元。
三峡工程已经于2009年基本建成了,为什么今天还要从我们消费的每度电中,通过电价抽取若干资金作为所谓的三峡建设基金?
事实上,如果从中国历史上进行考察,这样的事还真的不奇怪。一种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临时性征收,一旦正式开征,其大门就几乎永远不能关闭。学者王毅在《中国皇权制度研究》一书中将这种现象概括为“陆贽·杨万里定律”。
其实,陆贽所强调的,主要是历史上总是将非法赋敛合法化,但此后新的非法赋敛又相继产生。这个不断循环往复,百姓负担像滚雪球般加大的现象,正是清华大学秦晖教授所总结的“黄宗羲定律”,不过在王毅看来,早在唐朝,陆贽就已经发现了这个规律。但宋朝杨万里所发现的,与陆贽的发现有些区别。区别在于,杨万里敏锐地观察到,历史上一些临时增加的赋敛,总能变着法子成为常规的长久的收入。
杨万里一篇文章中说,“民以军兴而暂佐师旅征行之费者,因其除军帅谓之经制使也,于是有‘经制’之钱,既而经制之军已罢,而经制钱之名遂为常赋矣!因其除军帅谓之总制使也,于是有‘总制’之钱,既而总制之军已罢,而总制钱又为常赋矣!”。这段话翻译成现代语言,大意是,为临时军事需要而向老百姓开征特别军费,只是因为军旅的统帅的官衔叫做“经制使”,于是这笔特别军费叫做“经制钱”,但当军事行动结束,军队已经遣散之后,“经制钱”却成为常赋而继续征收。“总制钱”也是这样,统帅的官衔叫做“总制使”,因此此项军费叫做“总制钱”,后来军队遣散后“总制钱”却长久存留下来成为常赋。
据王毅研究,为临时目的开征新的赋税,在目的已经实现后,作为手段的赋税却继续存在,这在宋朝是极普通的事。比如,由于杨幺造反,进剿的岳飞军队所需军费浩大,朝廷下令加赋作为军费。但当杨幺被剿灭而岳飞军队早已撤离,湖南又因大旱而“民间困急,坐待沟壑”之际,此项特别军费却依然征收不辍,致使“百姓狼藉,孰保其生!”又如宋朝的“折帛钱”,本是因为兵事频繁而导致军需纺织品价格暴增,朝廷无力支付这笔巨额花费,便只好加征“折帛钱”予以弥补。但当后来绢帛的价格大跌以后,这项加征却不取消。这种种临时的加征,在征收的条件已经荡然不存的情况下,却变成永久的赋税,成为百姓永远的负担。
临时性非常性的加征变成永久性常规性征收的最典型的例子,当属晚清为镇压太平天国而征收的厘金。厘金是一项临时加派,是为了筹集更多的军费。但太平天国被镇压后,厘金却被保留下来,成为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财源。它比战时尤为变本加厉,蔓延到全国,成为危害甚烈的一种苛税。不但满清一直到垮台都没有取消厘金,就是民国建立后,也对于厘金无可奈何。虽然上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断然下决心取消了厘金,但实际上,国民政府取消厘金也无非是中央为了争夺这项由地方收益的捐税,但根本来看,厘金并未从根本上得到取消,它只不过以别的名义被征收而已。
回头来看三峡建设基金。1992年,国务院决定全国用电加价0.3分钱/千瓦时作为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专项用于三峡工程建设。此后,基金数度提高,直到每千瓦时提高到0.7分钱。众所周知,三峡工程建设已经基本完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该项基金应该取消。但是2009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称,2010年1月1日起,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停止征收,但为其筹资的电价附加不取消,继续以新设立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名义征收。
三峡工程建成了,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华丽转身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但不管叫做什么名目,宗旨是向电力用户要钱。显然,为了收钱,可以想出的名义总是无穷无尽的。
责任编辑:杨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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