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037万农民告别“小病拖大病扛”
新农合参合农民最高报销额5年提高5万元
前不久,曲周县鲁新寨村60多岁的田军红突发脑梗塞,被家人送入县医院治疗。虽然家里生活并不宽裕,但他们丝毫没有为看病发愁。
“父亲住院14天花了12300多元,出院时新农合直接就给报销了9400元,我们只负担了2900多元。”田军红的儿子田峰说,这样的保障能力搁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让群众少得病、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这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惠民生对卫生工作提出的要求。为解决农民看病贵难题,2003年我省在3个县(市)试点实行新农合。2008年,新农合在全省范围推行,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0元,农民住院看病费用全年最高可报销2万元。今年我省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财政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240元,农民看病住院费用最高可报销提高至7万元。“从无到有,从弱到强,5年时间,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财政补助增加了两倍,住院费用年最高可报销提高了5万元,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省卫生厅厅长杨新建表示,新农合真正减轻了农民的看病负担,改变了农民以前那种“小病拖、大病扛”状况。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037万名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6%。仅2011年,全省就有9862万人次参合农民得到补偿,补偿总金额达103亿元。
“一场大病,一家返贫”,曾是农民有病不敢看的主要原因。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建立,我省将保障重点由原来的“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2010年,我省选择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试点开展了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对这些重大疾病,我省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或定额付费,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没有超过最高限额的,新农合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70%给予补偿,这大大提高了患重大疾病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能力。”杨新建介绍,今年,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已扩大到包括乳腺癌、尿毒症、重性精神病在内的20个病种,大大提升了农民对大病的承受能力。
新农合在不断完善,由原来“以保大病为主”发展为“大病小病一起保”,农民深深感受到这张健康保障网的温暖。目前,我省全面实施门诊统筹,乡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补偿比例达40%。为方便参合农民看病报销,我省不断提高新农合信息化管理水平,新农合县(市、区)和市级定点医院全部实行了信息化管理,参合农民在县、市级定点医院看病时均可在出院时即时领到补偿款。
“仅提高医疗保障能力是不够的。”杨新建介绍说,5年来,我省还针对农民在家门口看病不方便问题,建立健全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个县、乡镇、村分别建有一所二级甲等县级医院、标准化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并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大学生村医”计划,为有需求的乡(镇)村配备了“大学生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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