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利华、康师傅等企业曾被国家发改委“约谈”,承诺暂缓涨价。发改委此前曾表示,洗涤用品和方便面是群众生活必需品,其价格变动直接影响群众的生活,要求企业加强社会责任,不得随意涨价。不涨价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吗?
食品对于通胀敏感的原因是,由于国家长期打压农产品价格,无论是农民还是企业利润都被压制的很低。
一、“温和通胀”是货币政策所致,压价曾诱发严重后果
1.“温和通胀”政策下,基本生活用品涨价合情合理
以李稻葵为代表的多位经济学家曾表示,温和通胀对于中国经济发展有好处。李稻葵认为,未来5到6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由于农产品生产成本会持续提高,劳动工资会持续提高,再加上国家原材料价格上涨,中国经济保持2%-3%的温和通胀将成为常态。实际上,“温和通胀”在最近10多年来,一直是用来保持经济增长的措施之一,而截至2010年,央行已超发货币近43万亿。货币的超发,必将引发通胀和物价的上涨,这是基本的经济学原理。
而在所有的商品物价中,食品的价格对于通胀的反应最为敏感。目前,中国食品类商品价格的权重占整个居民消费价格的权重约为三分之一,2003-2009年居民消费价格累计19.7%的涨幅中,大约有18.1个百分点是食品价格上涨拉动的,占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的91.9%。最近一年多来的通胀中,食品价格再次成为了涨价的急先锋,大蒜、苹果、辣椒等农产品,方便面、食用油等食品,都曾轮番涨价。
食品对于通胀敏感的原因是,由于国家长期打压农产品价格,无论是农民还是企业的利润被压制的很低,一旦通胀来临,不涨价即将陷入亏润。如去年的苹果涨价,网易财经调查了解到,涨价的主要原因是农药、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以及人力成本的上涨,农民并未从涨价中受益。所以,面对通胀,长期受压制的农产品和生活必需品涨价合情合理。
2.强制限价违背经济规律曾诱发严重后果
基本生活用品对通胀最为敏感,而百姓又对其有着刚性需求。国家一方面通过“温和通胀”去刺激经济,另一方面却又不希望物价上涨影响百姓生活水平,所以经常出台限价措施,但这显然有违市场经济规律。而历史已经证明,强制限价引发严重后果。
2008年,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涉及粮食、食用植物油、牛奶、方便面等。其中,乳品企业中包括三鹿在内几家企业,需向国家发改委提交提价申报才能涨价。在人力成本、原奶价格上涨的情况下,乳品企业又不能涨价,只能通过种种手段压缩成本,三聚氰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现,并沉重打击了中国的乳制品行业。
同一年,受世界主要产粮国粮食减产、生物燃料需求旺盛以及全球粮食库存量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国际市场上一斤大米的价格超过6元。而中国由于对粮食价格实行管制和补贴,市场上的大米价格普遍在每斤1.5元左右。这使得走私粮食猖獗,大量米面被走私到国外。2008年和2010年,发改委限制食用油涨价,这使得食用油生产企业陷入生产越多赔钱越多的怪圈,一些企业为避免损失主动停产,这客观上更加剧了食用油供应紧张。
面对通胀,受成本上涨影响的农产品和基本的生活用品不应以“社会责任”为借口进行打压。
二、涨价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通胀的主因在政府而非企业
1.允许企业合理涨价才能保证税收和就业,进而增加人民收入
面对通胀,合理的涨价需求不应一味受到限制。受成本上涨影响的农产品和基本的生活用品不应以“社会责任”为借口进行打压。而对于茅台等暴利商品,国家才应该进行限制。但是,我们看到的现状是,食用油的价格被打压,茅台的价格却是放任其一飞冲天。
允许企业合理涨价,企业才能保证盈利,进而保证了国家税收和吸纳就业。对于工人涨薪的需求才有能力去满足。企业涨价背后,不仅仅关乎企业的命运,而是关于整条产业链,甚至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发改委不能以“社会责任”为借口,而违背基本的市场经济规律。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不问病因的做法,只能使病情更加严重。以道德论调去干预通胀,是在回避国家经济政策造成通胀这一事实,却让企业来为通胀买单。
2.涨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国家及时调整经济政策
这一次宝洁、联合利华等日化巨头和康师傅方便面的涨价,有媒体以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行推算,认为这些企业的成本压力不大,但是却忽略了这些企业的营销成本。实际上,营销成本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成本之一,不应被忽视。
营销成本的上涨受通胀影响明显。通胀以来,央视、纸媒、网媒的广告费均大幅上涨。人力、物料成本也造成了营销渠道成本的大幅上涨。所以,对于一个企业的涨价行为,应该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理性分析,其是否真的有成本压力?是有真的有涨价需求?我们尚不能确定宝洁、联合利华的涨价是否合理,但是如果这些企业能够将成本公开,并能证明其确实有成本压力,消费者应该接受涨价。毕竟,商品的价格若低于价值,市场经济的手会起作用,或将引发囤货、抢购、黑市、走私等不良后果。
而让合理的涨价需求释放出来,也有利于国家审视之前的经济政策,并作出合理的调整。如面对通胀和流动性泛滥,可以采取提高准备金率、加息、发债等方式,用经济手段调控经济,而非进行道德绑架。
在发改委以“社会责任”的借口限制商品涨价的同时,却存在着另外一个现实——多数央企是通胀的受益者。
三、纵容央企暴利和限制民生用品涨价是不合理的
1.多数央企受益于通胀却并未真正限价
在发改委以“社会责任”的借口限制商品涨价的同时,却存在着另外一个现实——多数的央企是通胀的受益者。中国的央企主要是资源性、垄断性的企业,而资源性的产品如石油、黄金、煤炭、食盐等,本身就是暴利商品,而通胀来临之时,这些商品要么有着刚性需求如石油,有么有保值作用如黄金,这些商品反而成为了通胀的受益者。
中国最赚钱的两大央企中石油和中移动,长期以来享受着垄断带来的暴利。中石油没有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而是与国际油价挂钩,国际油价暴涨,其利润也就暴增。中移动也未承担更多“社会责任”,高资费被诟病了许多年,依旧难有根本性改观。
此外,“温和通胀”政策,客观上推动了房价上涨,而国家则是房价上涨最大的受益者,“土地财政”支撑起了财政收入和GDP的增长。虽然国家现在大搞保障房建设,打压商品房房价,但是“土地财政”并未改变,打压房价实际上是先保证政府利益,然后以“社会责任”为幌子去挤压房地产开发商,转嫁了社会矛盾。
2.应放开物价上涨,让国家对民众进行补贴
所以,对于企业的涨价需求,应理性面对,不是所有的涨价都是丧失社会责任。合理的做法是,谁造成了通胀,谁从通胀中受益,谁就应该承担“社会责任”。通胀是国家经济政策造成的,而国家通过土地财政、央企、税收等手段,收益颇丰,GDP总量超过日本就是最好的证明。
那面对通胀给百姓造成的压力,国家、央企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一方面需要国家及时调整经济政策,另一方面,不应继续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压制关乎民生的商品价格上涨,而应该采取消费补贴、提高社会福利、减税等措施。
【结语】通胀大背景下,面对企业的涨价需求,不应以“社会责任”为借口粗暴的打压。而应直面造成通胀的根源,调整经济政策。地方政府和央企作为通胀的最大受益者,最应承担“社会责任”,应采取补贴、减税、增福利等措施,让人民生活的更有尊严。(任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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