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冲
退休问题,总会牵动公众敏感的神经。而专家们关于退休的言辞,也常常和公众的认知相去甚远。8月8日,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系主任、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接受中新网访谈时表示,养老金双轨制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公务人员退休保险制度也要在社会保险的总体原则下制定,但公务员和机关事业人员的保险制度最终与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制度仍会有一定区别,这是由于劳动性质不同决定的。“养老金双轨制”,就是同样退休,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和从企业退休,拿的退休金不一样。我的一个老领导是副局级干部,56岁时从报社调到企业,退休时每月拿的钱不到4000元;而他的妻子在报社退休,尽管是普通职工,每月也拿6000多元。
这就叫双轨制,同样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退休后待遇大不同。它违背了起码的公平、公正原则,属于不合理的财富统筹分配。专家说有其合理性,无法让人理解。一个不公平的制度,一定不是合理的。
专家说它合理,理由在于“劳动性质不同决定的”,这更是一个人让人费解的理由。机关工作人员,是比企业职工更辛苦、对社会贡献更大,还是工作时间更长、工作强度更高?其实,不仅仅是机关和企业的劳动是平等的,性质没有不同;机关干部和车间工人相比,工作性质也没有显得更高尚。
劳动性质当然也有区别,每个行业,都在以不同的性质为社会做贡献。有体力劳动,有脑力劳动;有创造物质产品的劳动,有创造精神产品的劳动。劳动性质有区分,但每个劳动者作为个体都是平等的,他奉献自己的青春岁月,理应得到平等的报偿。
其实,与其说养老金双轨制是由“劳动性质不同决定的”,还不如说“自身地位不同决定的”。
想当年,工人是老大哥的时代,国企享受着公务员一样的退休待遇,但国企改革后,进入社保体系,和公务员相比出现了差距。现在,这种剥离轮到了事业单位人员。前不久,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向企业看齐,引起了不小的震荡。于是乎,公务员的退休金成了“风景这边独好”。
按照专家的逻辑,改革前,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干部、企业职工的劳动性质是相同的;而改革后劳动性质就不同了。同与不同,只是公职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力,发出了一纸文件而已。劳动性质,其实首要遵循的是平等原则,而不是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专家还说,因为机关事业单位不像企业有市场营收,自负盈亏,而是公益性质,经费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从世界范围来看,这一部分人也不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或者纳入也有一些特殊制度安排。其实不然,法国从1956年开始就实行了没有任何条件和区别的全民基本养老金制度,即所有在法国国土上居住的人(包括外国人),只要到了60岁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现在网络如此发达,其他国家怎么样,都可以方便地去查。在网络时代,千万别动不动就说“世界范围”、“国际惯例”,拿这套说辞来忽悠大家,OUT啦!
当然,褚福灵先生也道出了实情,他说,目前双轨制改革已启动,但进展相对缓慢,因为改革复杂艰巨,牵扯既得利益调整,只能循序渐进,逐步调整。
这,才是正解,涉及公务员自身既得利益,才是问题本质所在,也是阻力所在。所谓“劳动性质不同”的幌子,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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