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遭浑水做空后,新东方再遇集体诉讼。昨日,据外媒报道,美国律师事务所Holzer Holzer & Fistel,LLC宣布,该事务所已经代表在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期间购买了新东方美国存托股(ADS)的投资者,针对新东方发起一项集体诉讼。
这起诉讼是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交的,诉讼指控新东方未能充分披露其旗下相当数量的学校和学习中心是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经营的,并不为新东方所拥有。同时,新东方在财务报表中不适当地合并了部分盈利,从而夸大了部分财务数据。诉讼指出,这些信息并没有披露给投资者,令投资者受到蒙蔽。
据悉,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期间购买了新东方美国存托股的投资者,均拥有向法庭申请被指定为“主要原告”的合法权利,可代表集团诉讼的其他成员引导诉讼程序。任何相关申请都必须满足特定的标准,并在9月21日前向法庭提交。
事实上,新东方并非是头一家遇上诉讼的中概股,当然更不会是最后一家。近两年来,多家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被揭露出财务造假,中概股集体陷入诚信危机。据悉,仅今年上半年,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就有19家退市。
为提振市场信心,近期也有多家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选择主动回购公司股票。根据投中集团发布的报告,2012年至今共有22家中概股推出股票回购计划,拟回购总金额达到8.75亿美元。其中,6月是企业宣布回购的“集中月”,包括携程、盛大游戏、晶澳太阳能、艺龙和7天等在内的多家知名企业均选择在当月宣布回购计划,拟回购5.77亿美元,占今年以来总披露金额的66%。
在分析人士看来,中概股需要更多的反思,往往是因为在财务上存在瑕疵,才给做空机构留下了可乘之机。对此,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谭雅玲此前就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直言,中国企业之所以屡遭集体诉讼是与各国国情、文化不同以及企业资质相关。“一些中国企业在运营和治理等方面存在缺失,为了获取利益,没有作好充足准备就盲目‘走出去’,因此面对美国法律法规时难免会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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