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汉口居民吕婆婆1987年办了一张存折,用到1993年时上面还有75.98元余额,去年这张存折被找到,如今她想取出存折上面的钱,银行工作人员却声称从2005年9月21日起,该行对不足300元的小额账户收取小额储蓄管理费,每年12元。而吕婆婆的账户余款一年利息可能不到12元,算下来,吕婆婆还可能倒欠银行的钱。(9月16日《楚天都市报》)
相信像吕婆婆这样有闲置不用的银行卡或存折的人不在少数。而且很多账户里的钱都低于银行规定的小额账户管理费收取标准(日均余额低于300元),被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并最终倒欠银行钱的情况不在少数。虽然75.98元不是什么大数目,但全国有同样情况的账户里的钱加起来就是天文数字。
储户存钱到银行本是对银行信任的举动,相信银行能保管好自己的钱,并及时支付利息以使其增值。可自从银行发明了小额账户管理费,一切就全变了。对小额账户,银行不仅不用支付利息,还把储户的钱彻底变成了自己的。万一储户想要撤销账户,还得付清欠款。存钱不仅没能保证资金安全,还莫名其妙背上了债务。银行这个储户资金的管家,反而侵吞储户资金,偏偏这一切还以貌似“合法”的方式进行,实在让人不解。
虽然有金融主管部门的批复,银行在收费前也都在媒体作了公告,但其收费的合法性仍然存在疑问。在银行之前与储户签订的开设储蓄账户协议中并没有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这一条,银行的一纸公告能否取代双方的协议?起码也得打个电话通知储户,才算尽到告知义务。平时银行打电话、发短信推销理财产品倒是很积极,为什么要收费了,偷偷摸摸在报纸上登个广告就算告知了?难道我们在报上登个广告,就能随便去银行金库拿钱了吗?
即使是主管部门也无权改变双方已生效的合同,随意剥夺储户的个人财产。而且小额账户管理费的所谓服务也很荒唐。像吕婆婆,近20年未动存折,实际上银行这么多年没有给其提供任何管理服务。既然没有提供管理服务,又怎么能收费,更别说靠着这个自己定的收费规定把储户小额账户里的钱全挪到自己的腰包里了。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3月14日联合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称,当年7月1日起,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退休金、低保、医保、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账户,将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说明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导致的问题,那为什么不直接取消呢?工资、退休金、低保、医保、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钱,其他账户难道就不是老百姓的血汗钱了?
小额账户管理费完全是银行侵吞储户钱财的乱收费,理应彻底废除。事实上,很多中小银行就没有此种收费。可见,一些银行所谓的国际惯例根本站不住脚。各级消费者协会应该主动站出来,声讨银行的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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