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报道,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督察组日前对中石化下属的三家企业检查时发现,中石化的炼油企业成了环境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重灾区。某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在督察组反馈会上气愤得拍起了桌子。环保部目前已经要求中石化集团对所属企业环境风险进行全面整改。
这些年来,让中石化名声大噪的,分别有惊人的利润、天价的吊灯、疯狂的茅台以及被刻意包庇的客户经理卷款潜逃案等等;事实上,中石化与环保违法挂钩,也早已不是一种偶然,而几乎就是一种常态,只不过此前未受舆论更多关注而已。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家园等环保组织曾经联名上书环保部,指出中石化存在的严重环境违法问题。而环保违法黑榜上有名的中石化下属企业,除了这次被曝光的三家,还有济南分公司、南京化工厂、齐鲁分公司、茂名分公司等等十数家。
污染物可通过阀门切换,直接排入雨水沟;处理设施内安装自来水管道,将污水稀释排放;应急储罐中均存有大量液体,随时可能引发严重环境污染;地方环保部门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后未经许可恢复生产……看看吧,中石化是怎样明目张胆地无视国家环保法规和地方环保部门的!作为大型国有垄断企业,非但不能带头遵守国家环保法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反而打着“为了国计民生”的垄断旗号,以牺牲公民健康甚至生命作为代价攫取利润,让人失望更让人愤慨。
地方环保官员的怒斥,显然不是冲动的气话,而更有可能是与中石化等国字号垄断企业长期交往过程中的切身体会。人家打着“为了国计民生”的旗号,即使明目张胆地环保违法,地方环保部门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作出责令停产的处罚,人家也可以根本不予理睬,看得起你请你喝几瓶茅台,看不起你直接无视你的存在。毕竟,哪个地方政府也不敢为“油荒”负责,更不敢得罪中石化这样的利税大户;而具体负责的地方环保部门,可能级别都没有人家高,凭什么管人家?
所谓“刑不上大企业”,在环保执法领域无疑是一个客观的存在。越是大型垄断企业越是有无视环保的资本。而所谓“为了国计民生”,全部的含义似乎就是赚到更多的钱,虽然这里面最后能上缴给国家的分红少之又少,更大比例的利润都被以各种手段内部自肥。殊不知,站在公众的立场上,真正的“为了国计民生”,首先就是要带头遵守国家法规,践行包括环保责任在内的企业责任,给其他的民营企业作出一个榜样性的示范效应,而不是带头无视公众利益无视环保法规,成为环境违法和安全隐患的重灾区。
中石化“为了国计民生”成为污染重灾区,这简直就是讽刺。我们不需要中石化“为了国计民生”去污染环境,我们不能容忍中石化以“为了我们好”之名伤害我们。遏制环境违法,必须要有严刑峻法,对于成为污染重灾区的中石化各下属企业,简单要求整改其实无异于纵容包庇。更何况,要维护环保法规的严肃性,要维护环保部门的公信力,就应该从中石化这样的大型垄断企业开始。否则,其他守法企业就会质问:环保违法,宁有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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