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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退房令”为何成了“未了局”

来源: 广州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证券日报》报道,2010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78家央企“退房令”以来,各种博弈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有媒体统计,到2012年年底,除了21家被允许继续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央企外,只有不到20家央企通过剥离或者转让方式,完成了从房地产市场的退出。在刚刚过去的2012年,3家央企或国资背景的房地产企业赶上万科,全年销售额突破千亿元。

不在清退之列的央企,在楼市有些“止跌反弹”的当下,更是在购地上出现了罕见的疯癫。以至于国资委不得不出面来安抚舆论与民众,在内部已明确表态和要求,央企“一律不当地王”。不禁要问,央企“退房令”为何成为一场“未了局”?

就目前而言,央企不情愿退出房地产市场的因素很多。从主观上讲,央企对房地产情有独钟,迟迟不愿主动“退房”,这意味着,房地产依然是暴利行业。多数企业对退出房地产业务采取的策略是“拖一拖,瞧一瞧”,从而导致了这种“清退令”演变成“狼来了”。

而且,随着未来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房地产市场刚性需求还是非常大。更为重要的是,2010年3月,国资委虽然明确表示78家央企要退出房地产业务,但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表。记得2004年国资委曾经就清理央企的房地产投资进行过一次尝试,但同样没有时间表而夭折。显然,没有时间倒逼的公共政策,不仅给央企故意拖延带来借口,也会让相关政策效力打折。

所以,笔者期望,相关管理部门一定要排除万难,动真格,给央企退出房市竖立个“倒计时钟”。像奥运会、收费站倒计时牌那样,明确央企退出房市的具体时间表,以倒计时来倒逼公共政策的尽快落实和实施。倘若到时仍有未及时退出房市的央企,那么,一律严厉问责。唯此,才能让“退房令”落地生根,才能重塑公共政策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贺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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