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浪 中国商报记者苏建军:2013年3月13日晚,家住北京的赵女士打开一盒蒙牛乳业(下称蒙牛)生产的“单果粒”葡萄味酸牛奶,酸奶喝到一半的时候,赵女士觉得吸管碰到异物,即把酸奶开封,看到一块直径4厘米的环形塑料在杯底,用吸管可以挑起。该环形塑料看上去像是制作酸牛奶包装盒的废料。
该蒙牛“单果粒”酸牛奶,批号为1C20130305EG11,生产日期为2013年3月5日,赵女士当晚9点半即打蒙牛的售后电话投诉,留了言。
第二天早上蒙牛公司售后与赵女士取得了联系,说会安排相关业务处理此事。随后业务人员表示可按蒙牛公司的规定,给予赵女士“一赔十”的补偿。赵女士经过和家人商量觉得酸奶喝到如此大的异物,蒙牛公司竟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理,实在不妥。近几年,国内的乳制品屡屡出现问题,给爱喝乳制品的人来带来了很大的心理恐慌,让百姓对奶制品食用产生了很大心理压力。随即拒绝了业务人员“一赔十”的赔偿,要求蒙牛公司的区域经理上门道歉,并给予合理解释。赵女士说,我们提出这个要求,就是想让蒙牛乳业重视食品安全,重视消费者。
起初,负责和赵女士沟通的蒙牛业务人员向赵女士及家人求情,希望体谅他的工作,不要为难他。赵女士和家人在几次和他说明情况后,申明:不要求蒙牛赔偿,只要求道歉。在遭到赵女士几次拒绝后,蒙牛业务人员说,领导在外开会,要一周后才能回来。“可是十天了,也没见到蒙牛公司的负责人,更不要说道歉了。”赵女士气愤的说。赵女士几次给业务人员联系,询问何时可以回复,业务人员与赵女士说道歉有困难,问可否换个解决方式,让赵女士提条件,他们来解决。此时已经距离投诉五天了,一直是该业务员与赵女士联系,没有任何领导层的人出面,赵女士非常气愤,即提出1万元的精神赔偿,希望能够引起相关负责人的重视,第二天业务人员联系她,他们公司只能“一赔十”,说此事他处理不了,没办法。
赵女士表示,拒绝他们(蒙牛)所谓公司规定“一赔十”后,提出精神赔偿1万元,完全是无奈之举。她的初衷只是想让蒙牛负责人出面道歉,希望他们能有正确的态度,重视此事,查出异物是哪个生产环节出来的纰漏,进而保障今后的食品安全。
赵女士在与蒙牛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求助媒体帮忙。3月20日,记者电话与蒙牛公司的张姓经理预约采访,张姓经理承认知道此事,并告诉记者,她们已经上报,公司正在开始逐级检查,但并未查出问题。张姓经理在电话中没有正面回复记者何时可以安排采访,一直在拖辞会继续跟进此事,随后便指责记者采访此事不负责任,并称曝光此事对谁都不好。在记者的追问下,表示会尽快回复此事。
3月22日记者再次致电蒙牛的张经理,张经理拒接电话并发短信要求记者把名字和记者证号发给她。在记者再三追问下,张经理短信回复“还在调查中,有结果联系你”。记者与赵女士苦苦等待,截止目前仍然没有相关负责人回应此事。此时,已是赵女士向蒙牛反映情况的第九天。
蒙牛已不是第一次出现质量问题,到现在我们仍应该记得当年蒙牛董事长在蒙牛卷入食品安全问题后请求国人救助“民族企业”的情景。此情此景刚刚过去区区几年,在面对赵女士发现的问题后,在知道产品批次后,蒙牛公司至今未给出任何结果,令人遗憾。
履新的李克强总理说,食品安全大于天,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蒙牛对于消费者发现的问题一拖再拖至今都不能给出调查结果,记者想提醒蒙牛,企业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安全,消费者购买蒙牛的产品,是出于对蒙牛的信赖。蒙牛能有今天的市场,要感谢广大消费者对你的信任和认可,市场是消费者给蒙牛的。希望蒙牛在生产环节上认真整改,重视消费者,并对消费者给予合理化的解释,而不是用“一赔十”敷衍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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