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日讯(记者 王也 实习生 刘晓东)今日,记者从2013年全省老龄工作会获悉,今年,山西省老龄工作将推动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特别是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人高龄补贴制度。目前,全省80岁以上老人有50余万人。
针对80岁到89岁城乡低保老人,太原市补贴每人每月40元,90岁到99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年2400元。去年,太原市共为7800余名老人发放津贴294万余元。我省对所有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统一补贴,每人每年2400元。此外,朔州、阳泉、太原、晋城、晋中等5市、82个县建立了老年人养老补贴金制度。太原、大同、阳泉、朔州、晋城、长治、晋中、吕梁、忻州等9个市,灵石、寿阳等59个县建立了老年特困救助制度,适时对生活困难老人实施救助。不过,各市县对老年人补贴的年龄和补贴的金额没有统一的标准,均根据各市县的情况制定。
今年,山西省老龄工作要逐步建立居家失能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不断完善居家养老、困难老人服务补贴制度,建立健全老年社会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各市、县(市、区)要建立老年特困救助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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