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官网昨天上午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引起网友评论一边倒,其中一条这样的条款成为舆论的焦点:“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一时间,无数网友通过网站留言、微博评论等方式提出质疑:惠民的免费政策怎么最后变成了延长收费年限?免费20天,是不是最后就要多收一两年?
这是好事,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这4个假日公路免费,共计20天。网友担心 虽然少收了20天费但最后别变成多收一两年的费,关于免费补偿条款原文,为弥补经营者因为免费造成的损失,收费公路可适当延长收费年限。
昨天上午,交通运输部在官网上发出通知,通知说,为加强并规范对收费公路的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从长达3000多字的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此次修改一方面对联网收费、不停车收费等越来越普及的新收费方式进行了规定,另一方面2004年的条例没有考虑到的收费公路期满后的运营问题,成为此次修订考虑的一个重点。而与此同时,包括节假日小客车免费政策等一系列国家政策减免带来的后续问题被纳入了条例,这也是昨天被网友议论得最多的话题。
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原文中是这样说的:“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
网友拍砖
数万网友参与讨论,反对声一边倒
免费二十天,要多收一两年?
交通部的征求意见通知上网后,立即引起大量网友的热议。记者注意到,从上午11点多到下午3点多,几个小时的时间仅在新浪网的留言平台上就有13000多名网友参与了讨论,而且网友的态度几乎一边倒地表示惊讶和反对。
免的过路费最终还要收回去?
“一年才免20天,要延长收1年么?羊毛出在羊身上啊!”很多的网友表示感觉被忽悠了,“去年出台这个政策我还一个劲叫好呢,以为真是降价惠民政策,结果到头来,是拿我们自己口袋里的钱来补自己啊。”归根结底,大家都没有想到,原本以为节假日小客车免费可以享受到优惠,没有想到原来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少收的这笔钱最终还是要通过其他方式再收回去的,而交钱的还是开车人。
小车免费,大车也延长收费?
另一股质疑的声音角度又有不同,那就是节假日免费政策只是针对7座以下的小客车,而没有私家车的市民节日出行非但没享受到好处,反而因为车流量的骤增堵在路上寸步难行,节假日顺利出行已经演变成了一个大麻烦。“免的只是七座以下,是不是延也只延七座以下呢?”正如网友提出的那样,如果是谁受益谁出钱,那为什么没享受到好处的车子也要跟着延长缴费呢?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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