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政策让路桥公司少收了多少?
一座南京二桥,一年收8亿免1亿
那么,免费政策到底给经营者带来多大的影响呢?
记者昨日采访了南京二桥公司,也是我省比较赚钱的路桥之一,请他们算了一笔账。负责人告诉记者,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三天,南京二桥的通行量共为32.5万辆,其中免费车辆占80%,免费车辆中绝大多数都是小客车,但是也包括一部分因车流量过大排队超过200米后一起放行通过的大车。“五一3天的免费通行费大约在546万元左右。”负责人说,根据国家节假日免费的政策,一年的免费时间共有20天,去年因为中秋国庆相连的特殊原因多了一天,一年四个节假日下来共计免去小客车通行费大约是4500万元。他还告诉记者,除了小客车节假日的免费外,政府还出台了绿色通道、军车、救治车等免费的政策,所有因政策原因一年的免费额超过了1亿元,而二桥一年的收费额是8亿元,免费占总通行费的1/8左右。
记者也了解到,事实上从节假日小客车免费政策实施伊始,不少公路经营单位虽然认真地执行政策,但内心里是不欢迎这一政策的,亏了钱还几倍地增加工作量,一到节假日就要全员扑上往往还拥堵不堪。
关于收费年限
收费公路期满前已还完贷怎么办?
条例修正案拟规定可继续收费
自1996年江苏省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宁高速通车至今,江苏的高速公路里程已经突破4500公里,而许多高速公路当初设定的收费年限也过去很多年,收费年限到期后养护的钱谁来出,以及一些当初贷款建设的收费公路提前完成了经营还完贷的还要不要收费等问题都摆在了交通管理部门的面前。为此,条例修正案中有这样的规定:
“还贷、经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收费年限可按照公路的两个大修周期进行核准。”
与此相关的还包括:“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增加投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依据本条例有关规定重新核定。”所谓“还贷、经营期满”指的就是,收费期限还没到,但贷款已经还完了。不过,业内人士指出,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一般总能通过各种办法使还贷期与收费期基本相当,不太可能在还能收费的时候先把贷款还完。
记者注意到,别的条款改变得较多,但有一点没有变化,交通运输部在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中继续明确:“收费公路终止收费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告,明确规定终止收费的日期,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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