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宇职业篮球俱乐部董事长王兴江在场边做指导
见习记者 方璐 北京报道
65岁的王兴江想要转让山西中宇职业篮球俱乐部(简称“山西中宇”),却引来许多麻烦。
今年4月底,山西中宇表示,已与北京控股集团公司(简称“北控”)达成协议,将作价1.5亿元转让球队。这一行动随即遭到了山西体育局的反对。山西体育局表示,山西中宇的转让协议不符合中国篮球协会(简称“篮协”)的转让规定,并表明了要将山西中宇留在山西的态度。
“作为体育主管部门,希望山西球队成为一张城市名片。”5月3日,山西省体育局球类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沈广晋说,“山西省体育局目前支持山西汾酒集团购买中宇职业篮球俱乐部股权。”
“如果山西确实没人接手球队,王兴江也支撑不下去,那他才可以自己决定。” 沈广晋说。
入不敷出的山西中宇
失去实体主业等于腰斩俱乐部资金来源
本报记者了解到,入不敷出是山西中宇几年来的常态。物价上涨以及引用外援人才成本的提升,导致俱乐部赔的钱越来越多。
作为山西中宇俱乐部的董事长,王兴江原本可以用名下山西中宇钢铁公司(简称“中宇钢铁”)来给养俱乐部,但自2008年钢铁厂易主后,俱乐部就失去了补血基础。“(转让)主要原因是我们自己经营不好,难以维持。”被业界称为王兴江“左膀右臂”的山西中宇俱乐部总经理张北海5月3日对本报记者说。
据本报记者了解,2007年,中宇钢铁和中钢集团签订有效期五年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钢将通过中钢旗下的中钢钢铁包销五年的中宇钢铁产品。按照约定,中宇钢铁每月为中钢供应20万吨钢材,预计每月销售额达10亿元,每年可达100多亿元。满怀憧憬的中钢提前两个月给了王兴江20亿元预付款。
结局是,中宇钢铁没有兑现起初给中钢的月供量承诺。2008年8月,王兴江等七名自然人,将所持中宇钢铁90%的股权作价1.8亿元转让给唐山丰南国丰贸易有限公司。公开报道称,中宇钢铁违约的原因是,成本高、资金链紧绷、管理不善。而除中钢集团,中宇钢铁的债权人多达1600多家,债务总额近60亿元。
失去实体主业等于腰斩俱乐部资金来源。“现在都是刷老板(王兴江)的卡给队员发工资。”张北海对媒体说。
“他必须要有自己的产业支撑,现在没了,资金自然紧张。加之山西不是发达的省份,经济状况不很好,俱乐部的广告收入及其他收入都不如别的省份。”沈广晋说。
据了解,王兴江的篮球事业从1999年成立乙级队算起,至今进行了14年。2004年他成立河南仁和队,2006年河南仁和队与山西宇晋男篮合并为山西中宇。这些年他在篮球上的投资约3亿元。王兴江坦言,这次卖掉山西中宇,转让费远不够这些年投资本钱。
王兴江梦断篮球
王兴江为了俱乐部的运营,“花光多年积蓄”
2010年4月,民营俱乐部首次占领CBA四强。当时有评论称,民营俱乐部“相较于那些暮气沉沉的国有制球队更具锐气”,称这是中国篮球领域的“民进国退”。
兴奋背后伴随着残酷的现实,篮球作为竞技领域的一种,决定了它是“烧钱行业”。
今年4月,王兴江在接受山西当地媒体专访时说,“目前在中国搞职业篮球都是赔钱的,我当初决定搞篮球,一方面是喜欢,另一方面我做的是回报社会的公益事业,当时就做好了赔钱的准备。”
但在失去主业支撑后,王兴江已经赔无所赔。“这些年,CBA各个俱乐部投入越来越大,一般的俱乐部一个赛季就得投入四五千万元,投入高的,达到上亿元。”王兴江说。
而这位视篮球为此生最大爱好的职业篮球老板,在经营山西中宇7年的时间里,除了赞助商汾酒集团的四年3700万元及每年数百万元的票房收入之外,仅有四五家企业不到500万元的广告收入,每年亏损2000多万元。
据了解,王兴江为了俱乐部的运营,“花光多年积蓄”,2012年俱乐部资金吃紧时,他更是把北京的房产也卖掉贴了进去。“我实在是撑不下去了。”王兴江说。
对于山西中宇的困境,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认为,“王兴江完全可以通过请其他民间资本‘救救山西篮球’。”但王兴江选择用市场化的方式挥别俱乐部。
4月27日,山西中宇俱乐部正式向外宣称,已经与北京控股集团公司达成转让协议,并向中国篮协、山西省体育局、山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提交了转让申请报告。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与北控达成协议之前,山西中宇俱乐部与山西省多家具备经济实力的企业进行沟通,表示愿意在北控出价的基础上降低30%进行转让,山西省体育局也曾积极寻找有实力的企业接手,但最终并无结果。中宇最后只能接受北控的收购请求。
中国篮协竞赛部主任白喜林证实,篮协确实收到山西中宇俱乐部股权转让的申请,新股东正是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过白喜林同时表示,山西提供的材料并不齐整,需要办理一些补充手续。而且转让协议需要两个地方体育局签字,北京体育局对北京控股集团收购行为全力支持,而山西体育局则想把球队继续留在山西。
据孙立坚分析,如果山西体育局坚决不放行,王兴江又迫切需要流动资金,那么汾酒或其他相关企业将有可能以非常低的价格拿到俱乐部。未经证实的消息称,汾酒集团拟以6000万元接手山西中宇,与王兴江和北控达成的1.5亿转让费用相差颇远。
“进京”与“留晋”的博弈
只要山西体育局不放行,山西中宇就无法完成和北控的转让协议
这一结果让王兴江的转让计划蒙上了阴影。
根据中国篮协2007年6月推出的“俱乐部股权转让暂行管理办法”,俱乐部转让申请资料里须有“当地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性文件”。办法对股权转让做了如下定义,“本办法所谓的俱乐部股权转让,仅指直接涉及CBA联赛或WCBA联赛参赛权(含参赛资格)及其他相关权利转让的俱乐部股权的转让”。
篮协的上述规定意味着,只要山西体育局不放行,山西中宇就无法完成和北控的转让协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所有篮球队加入中国篮球协会时,都要签订相关的入会协议,这表明,如果篮球队加入篮协,那么篮协制定的相关内部规章是具备法律约束力的。
集结社会文化、体育精神的俱乐部在进行股权转让时,不同于一般公司的特殊之处在于,其转让除了包括股权部分,亦包括参赛权。沈广晋认为,这两者是捆绑在一起的,“假如山西中宇转让到北控去了,不可能北控还在山西搞,所以参赛权要跟着转让”。他强调,在整个转让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必须要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的批准,这是依法办事”。
山西体育局挽留中宇的态度很明确。沈广晋对本报记者说,作为体育主管部门,“还是希望王兴江本人继续搞下去,我们来协调企业支持……如果他确实感到困难,那么由汾酒来接管是顺理成章的事”。
据沈广晋介绍,汾酒一直冠名中宇男篮,到2014年9月结束,协议签订一年1000万元。“汾酒是国企,有财力优势,我们体育部门会积极(与之)合作,共同做好(俱乐部),王兴江在的时候,我们也是这样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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