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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器成"截手断腿"凶器 政府采购不能只追求省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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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侯力波也深有感触。他说,有些地方政府在采购过程中,把价格因素看得过重。在这种思维模式下,企业为了互相竞标,谁也不敢把价格标高了,进而互相压价。到最后,中标的价格比当初预算的价格可能还要相差很多。

“我曾在一个省参加过评标工作,招标结果出来后招标单位很兴奋,当时把记者都请来了,说,看看政府采购的好处,1000万的预算,我们只用400万、600万就执行完了,给国家省了一大笔的资金。”侯力波说,“这表面上看来是给政府省钱了,但是,我认为评标标准是有欠缺的。器材质量到底行不行?这么低的价钱能不能生产出一个质量过硬的产品来?如果采购和使用脱节,前面不管产品买回来后老百姓是否能够用得住,这样的产品只会给使用者留下后患。”

器材从生到死谁维护

国家体育总局非常重视室外健身器材的质量问题,特别是新国标出台以后,体育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及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各级政府招标采购的室外健身器材要符合新国标规定,并通过经国家认可的室外健身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

“因为现在的认证限制了门槛,达不到一定能力,企业就进不来。所以像以往的小作坊式的今年干完、明年就找不到了的事情就不会再有了。”张栋说。

据介绍,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已经有超过33个地区在招标中采信了认证结论。

“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狠抓认证和监管。器材要认证,要有‘身份证’,保证每一件器材‘从生到死’,不管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以倒追责任。只要你出问题,我们就罚你。再出问题,就把认证资格撤销。这个认证是动态的。”张栋介绍说。

针对健身工程、健身路径存在的“只建不管”等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室外健身器材新国标增加了“管理和维护”章节,明确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的主体为体育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采购方必须对使用环境、管理水平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器材配置和使用环境管理水平相匹配;规定供应商在寿命周期内及时更换易损件等。

“我们现在就想建立这样一种机制:生产、认证、采购、安装、维护、更新,我们想让这其中每个环节都有人监管。现在有的地方把器材维护工作列入公益岗位有专人负责”。张栋表示。

“现在的问题是,在很多地方,这些健身设施还没有纳入到公共设施管理体系中来,比如说路灯,如果路灯不亮的话,市政部门必须给老百姓修好。这跟自来水跑水、煤气泄漏的道理一样。按道理来说,也应该有这样一支队伍,拨打市长热线就可以直接受理解决。”侯力波建议。(记者 余瀛波)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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