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公布了各地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侦破的十起打击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这其中江苏无锡卫某等制售“假羊肉案”更令消费者发指。
5月2日的“人民网”报道称,2013年2月,在公安部统一协调下,江苏无锡公安机关出动200余名警力,在无锡、上海两地统一行动,打掉一特大制售假羊肉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3名,捣毁黑窝点50余处,现场查扣制假原料、成品半成品10余吨。经查,200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卫某从山东购入狐狸、水貂、老鼠等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肉制品,添加明胶、胭脂红、硝盐等冒充羊肉销售至苏、沪等地农贸市场,案值1000余万元。
从无锡这起老鼠肉等“制售假羊肉案”中,不难发现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一是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责任意识不强;二是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多头监管,打击不力;同时,也反映出一些企业或者个人抱有侥幸的心理,为牟取不义之财,造假手段如此卑劣,为所欲为,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目前,奶粉里有“三聚氰氨”,面粉内“增白剂”,食油中“地沟油”,鸭蛋里有苏丹红,就连老鼠肉也变成了羊肉·····今后我们还能吃什么?
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已提人们的嗓子眼,必须痛定思痛,痛下决心,借助于执法部门,杀鸡儆猴,杀一儆百,震慑其他抱存侥幸心理的违法违纪企业或个人。
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创造食品安全、人人享受食品安全”氛围的今天,首先要明确企业是第一责任主体,加强从业者的道德观念培养,才能从根源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再度发生。同时,还要加大食品安全方面知识的普及,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让消费者提供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线索,相关部门才能更彻底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这样也才可能百无一漏,把食品安全问题真正防范于未然。另外,要抓机制、管长效, 建立完善市场准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等有效制度,用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杜绝食品质量安全漏洞,防范质量安全风险,为消费者打造坚实的食品安全质量防线。
唯有如此,“老鼠肉”变羊肉事件才能销声匿迹,否则,"人肉”充当羊肉在大街上叫卖,也有可能发生,也有人会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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