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领域国企进退由市场决定——国企改革热点解析之二
本报记者 林火灿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1129.6亿元,同比增长7%,与去年同期同比下降11.6%形成鲜明反差,也明显好于去年全年同比下降5.8%的发展态势。
尽管国有企业总体盈利状况有所改善,但仍有人认为,国有企业的盈利主要受益于政府各种财政补贴。一个重要的佐证是,在已经公布的2012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中,10家获得补贴最大的国企,其补贴金额之和几乎等于创业板中所有民营企业的盈利。
有质疑者认为,政府对于国有企业的补贴,不仅有帮助国有上市公司粉饰业绩的嫌疑,更造成财政资源的配置浪费,也无益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而且国有企业依靠“吃政策偏饭”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反而搅乱市场秩序,挤占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应尽快从竞争性领域退出。
这种把国有企业盈利归于政府补贴的说法值得商榷。今年上半年,国有企业盈利状况明显改善,主要受益于成本的下降。1月至6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2.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4%。
国有企业经过多年来的市场化改革,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全能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站稳脚跟、发展壮大。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增强,对提升国民经济的整体实力和控制力大有裨益。这说明,仅从所有制角度考虑国企是否应全面退出,既不全面公允也不符合实际。
尽管不少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在产权市场化、股权多元化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国企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在资产收益率、资金周转率、人均利润率等方面差距明显,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竞争性领域国企目前的状态远未到达改革终点,体制机制还需进行更加深刻的改革。
前一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中,我国解决了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退出、建立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这两大难题,社会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也已基本到位。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的规律,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这意味着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该进一步改革调整,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实现国有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最终结合。
总的来看,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一个重要途径是要依托资本市场实行公众公司改革,推进股权多样化,使企业能够按照市场规则的要求运作发展。
首先,要通过改革推动企业内部管理的进一步市场化、科学化,建立与现代企业运营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其次,要推动企业重组,既要实现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也要稳步推进企业之间联合重组,推动企业在重组中做大、做强、做优,加快推动优势资源向企业核心竞争力转变。
再次,要把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调整到符合市场竞争的方向上,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减少政府部门行政干预。特别是在用人制度方面,要建立有别于党政干部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实现用人体制机制的市场化。此外,还需要解决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问题。
竞争性领域国企改革的终极目标,不是实现国有企业“一家独大”,而是着力构建与民营企业共赢发展的机制,并使竞争者变成合作者。因此,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既要增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也要积极搭建公平竞争平台,不断加大股权多元化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这一领域的国企改革。
部分非竞争性领域国企的成功实践进一步证明,只要尊重市场规律,不断推进企业的现代制度建设,完善内外部监管考核体系,国有企业具有同样强劲的市场竞争力,能够与市场经济同步发展,相互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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