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权力超)今年6月,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文件,同意委托我省核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截至目前,我省的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推进顺利,第一批优选项目已完成实地调研,预计10月底将公布结果,第二批项目即将启动。
我省多年的大规模煤炭开采生产,产生了大量的煤泥、煤矸石和中煤等低热值煤,因其发热量低、灰分高而没有得到很好利用,大量废弃在矿区,占用土地的同时也造成环境和水体污染。
据统计,目前全省已堆存的低热值煤达10亿吨多,且每年新增1亿吨以上,但目前低热值煤的年利用总量只有2000万吨,利用低热值煤发电的装机容量也只有600万千瓦,仅占火电装机总容量5800万千瓦的10%。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全会上,山西代表团提出了《关于请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山西省人民政府核准“十二五”期间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提案》。提案提出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经过研究,今年6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发文,下放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权,将1920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权限委托给山西省政府,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是国家支持山西综改试验、转型跨越的一项重大举措。同时,我省受托核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是行政审批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据了解,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十二五”期间低热值煤发电装机容量增长目标为5000万千瓦。192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已占据全国“十二五”规划的38.4%。
国家授权我省核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后,我省便开始积极行动,制定《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环保、国土、水利、煤炭、市场电网、技术、法规规划、监督共8个专业组,对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审核把关。监督组全程参与各项工作,实现对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核准、建设、运行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制定《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第一批优选办法》,对项目的申报、优选过程和结果的公示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实施方案》从布局、燃料、机组选型、水源、环保条件以及投资方等方面规定10个基本准入条件,此外从环保设施的选择、燃料运输、下游产业链、电力市场条件、热电联产等方面还提出10个优先原则,项目优选和核准的条件均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经过层层筛选,从首批上报的71个项目中,最终确定对其中7个项目进行实地调研,项目选择上没有顾及地区平衡,其中,朔州市3个、吕梁2个、晋中1个、晋城1个。截至目前,8个专业组对7个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