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列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在维持生态平衡、净化水质、涵养水源、蓄洪防旱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根据《山东省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11-2015年)》中提供的数字,我省有34%的湿地已经遭到盲目开垦和改造的威胁,湿地保护情况不容乐观。特别是城市建设占用天然湿地,成为湿地破坏、减少的“头号凶手”。
临沂市林业局森保站站长杨怀光多年前曾到云南滇池湿地考察,湿地破坏的情况让他心痛,“滇池湿地周边,这儿圈一块地建酒店,那儿圈一块地建别墅,好好的湿地被破坏得支离破碎。”
他直言,湿地破坏的背后,是建设的冲动。开发商只看到经济效益,而政府部门则更关心经济指标的完成。“对于不产生经济效益的湿地保护工程,开发商和政府部门兴趣不浓。”
杨怀光说,相比于从农民手中、从森林中拿地,向湿地要地的成本明显要低。而湿地优美的景色,更是成了开发商促销的噱头和卖点。例如杭州西溪湿地周边的土地就被大量占用,进行商业开发。
杨怀光认为,法律不健全,也给湿地保护增加了难度。至今,我国仍没有一部专门的湿地保护法律,与湿地有关的法律条款多分散于《森林法》、《水法》等法律中,这容易造成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的局面,而直接后果就是降低了湿地破坏的违法成本。
而临沂大学水土保持与环境保育研究所副教授李修陵则认为,科研人才不足也是湿地保护难的一个因素。“真正懂湿地、了解湿地的专业人才太少,直接导致湿地保护不到位,有时候保护反而成了一种破坏。”他举例说,一些湿地公园在建设中引进水花生,绿油油的非常好看,但水花生是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极大。由于缺乏天敌以及超强的繁殖能力,它很容易挤压其他物种的生存空间,造成生态灾难。
记者了解到,临沂市目前拥有湿地面积7.3万公顷,15年来湿地面积增加了1.8万公顷,增幅达到33%;拥有12处国家、省级湿地公园,数量位居全省前列。据介绍,临沂湿地每年产生的生态效益总价值达到了110亿元。(王洪涛 张志强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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