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7日电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对此表示,要等待法律和法规修改之后才能够全面推开。目前,工商总局正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向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下一步修法的工作。
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包括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指出,坚持宽进严管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原则,要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张茅表示,我们多年来都是“重审批轻监管”。如何保证能够进行“严管”呢?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转变监管的方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的手段,推进诚信体系的建设,强化信用监管,用加强信用监管的方式促进市场的诚信经营,这是一个基础。如果没有社会信用体系,仅靠政府、工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巡查、抽查,实际上作用还达不到严管的目的。
二是夯实监管的基础,扩大信息公示的范围,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不仅是企业和政府共享、政府部门之间共享,而且是社会各方面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市场主体登记和信用信息,为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就是说,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交易,个人和企业之间,都可以通过查询信息系统来了解这个企业的信用状况。
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应的信用激励惩戒制度,对失信的行为共同采取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强化行业自律和企业的自我管理,形成部门协同监管。比如说,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的信息和税务部门的信息、银行的信用信息等等,这些部门的信息要共享,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监管新格局。
四是规范监管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依照公平规范的要求统一执法程序和标准,严格依法履职,提高执法的公平性和效能,努力实现监管执法的公正、透明、规范。
张茅指出,实际上,工商注册登记工作是严格按照法律执行的,特别是《公司法》、《中外企业合作法》、《外资企业法》,这次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这项改革,就面临着法律修改的问题。目前,工商总局正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向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下一步修法的工作。全面推开这项改革,要等待我们的法律和法规修改之后才能够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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