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1日从大连市民政局获悉,在市及县(市、区)两级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的基础上,大连市日前下发《大连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为规范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
据了解,《办法》共30条,对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原则、内容、方式、途径作出详尽规定,将6大类27项收入、财产纳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范围。将困难群众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5类救助纳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同时,健全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共享机制,将过去分散在人社、国土、房产、工商、公安、税务、住房公积金、民政、金融等部门和单位的信息进行全方位的整合对接。记者 朱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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