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昌民)2月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236号政府令废止了 《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规定废止后,我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会发生大的变化吗?省财政厅综合处处长桑国平表示,《规定》的废止,并不影响我省的收费及收费票据管理,业务上并没有大的变化。
近年来,山西省的省情发生了不小的变化,《规定》的很多内容已经不适应我省当前的形势需求。2013年1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对票据使用范围、管理方式都有新的规定。同时,办法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依据该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桑国平表示,基于此,我省废止了旧《规定》。但这并不会影响到山西省正常的收费行为和票据管理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我省将对收费种类重新归并。山西省新的票据管理法规出台前,将照常使用原来的收费票据。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