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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倍增”不如公交“提速”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汪昌莲

近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广州市优化调整停车场差别化收费方案》:路边咪表停车从每15分钟2元上涨到每15分钟5.5元,最高限价由80元/天上涨到176元/天(方案二);商业停车场由半小时5元上涨到15分钟4元(方案一)。(3月18日《人民日报》)

无论是方案一还是方案二,均是停车费“倍增方案”,而且涨价是“争分夺秒”。其根本目的,就是让普通工薪阶层停不起车。然而,用暴涨停车费的方式驱赶车辆,对于上班族来说,犹如“锈刀割肉”,即便是痛彻肺腑,也不得不忍痛停车;总不能为了躲避高价停车费,而放弃工作吧?可见,暴涨停车费,非但达不到治堵和治污目的,反而加重了人们的出行负担,损害了公众利益。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机动车数量大幅增加,造成城市交通拥堵严重,城市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据环保部门数据显示,城市空气污染约79%来自汽车尾气的排放。由城市交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发展,也给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因此,无论是治堵还是治污,都需要控制和减少机动车保有量,而通过提高停车费的方式进行调节,也是措施之一。但涨价标准应适度,如果实施“倍增方案”,就不是“调节”,而是“打劫”。

再者,在对停车位的管理上,政府及有关部门首先应该告知市民,是根据什么原则确定哪些地段收费,哪些地段不收费。在收费问题上,政府和市民应有共识,那就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收费。只有政府有例可循、有法可依,市民才能对收费地段是否合理、收费价格与时间等有个判断的依据。同时,也要让市民知道停车费都用到了哪里,只有透明,才会赢得市民和车主的支持。

特别是,城市拥堵、污染成疾,一方面,与城市机动车数量高速膨胀有关;另一方面,城市对公共交通的长期“欠账”,使人们不得不“高效率”地使用私家车,从而使拥堵和污染更加恶化。因此,城市在交通治堵和环境治污上,不能总是靠涨停车费等手段,在给私人用车设限时“强硬”,而在公车改革和发展公共交通上“疲软”。特别是,在发展公共交通方面遭遇瓶颈,没有突破性进展,这实际上是城市公共服务和管理的一个“短板”。

可见,停车费“倍增”,不如公共交通“提速”。实行“公交优先”,是解决交通发展与道路、用地、能源矛盾的有效途径。一旦公共交通比自驾车速度更快、成本更低,人们就会主动选乘公共交通,无需加以限制和引导。特别是,应大力发展“绿色公交”,不仅节约能源消耗,更减少了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只有市民出行主要依靠公共交通,才能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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