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天津市政府召开第3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天津市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4年版)》,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公布行政许可“权力清单”,界定政府和市场边界。今年以来,本市加大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下放力度,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了四分之一,由去年的394项减少到295项,在全国率先一次性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4年版)》包括五个目录。一是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95项;二是市级暂不列入行政许可事项106项;三是滨海新区行政许可事项243项;四是市区行政许可事项143项;五是农业区县行政许可事项208项。目录详细列出了事项名称、许可类别、许可部门等内容,将行政许可权力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会议强调,今年本市将着力推进五项重点工作。一是以推出行政许可“权力清单”为契机,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整合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三是实施街镇乡综合执法改革,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实现基层执法“一支队伍管到底”;四是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强化市场监管,实现“一个部门管全部”;五是加快京津通关一体化,最大程度地方便企业,积极促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
据市审批办负责人介绍,自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天津市已6次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将市级事项由2005年的1133项减少到2013年的394项。在事项削减难度加大的情况下,本次又减到295项,减少1/4,是历年来减少力度最大的一次。至此,天津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已累计减少近3/4。今后,天津将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度版本制。2014年版公布后,各级政府部门一律不能擅自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事项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今后,将每年修订一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记者金学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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