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今天上午,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水价调整通气会上表示,5月1日起本市将实行第二套阶梯水价方案,第一阶梯水价居民用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一元.
此前,本市共提出两套水价调整方案,两套方案都按阶梯水价原则制定,每套均设置了三个阶梯,基本水价上调0.95元或1元。在本月18日举行的北京市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上,25名听证会参加人全数同意实施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其中有6位同意第一套调价方案,17位同意第二套调价方案,有两位提出了新的方案。近7成听证会参加人同意第二种调价方案。
两套水价调整方案
第一种方案:
第一阶梯为年用水量不超过145立方米的居民家庭,每立方米水价为4.95元,第二阶梯为户年用水量在146-260立方米之间的居民家庭,每立方米水价为7元,第三阶梯为户年用水量为260立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每立方米水价为9元。
第一阶梯范围内,这部分居民家庭年用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0.95元,第二阶梯范围内,这部分居民家庭年用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3元,第三阶梯范围内,这部分居民家庭年用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5元。
该方案第一阶梯覆盖了85%的居民用水户,对11%用水较多和4%用水最多的用户,实行差别化水价,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水。
第二种方案
第一阶梯为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的居民家庭,每立方米水价为5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在181-260立方米之间的居民家庭,每立方米水价为7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60立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每立方米水价为9元。
第一阶梯范围内,这部分居民家庭年用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1元,第二阶梯范围内,这部分居民家庭年用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3元,该方案适当扩大第一阶梯居民家庭的覆盖面,但提高了调价幅度。 同时对6%用水较多和4%用水最多的用户,实行差别化水价。
第三阶梯范围内,这部分居民家庭年用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5元
现行居民用水价格
2009年制定
本市现行居民用水价格为2009年制定,价格标准为每立方米4元,其中:自来水费为每立方米1.7元,水资源费为每立方米1.26元,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1.04元。根据企业财务审计结果,2012年,市自来水集团业务收入18.95亿元,业务成本26.47亿元;2012年市排水集团业务收入11.88亿元,业务成本15.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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