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额尔敦仓一审被判无期。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1年期间,额尔敦仓利用其担任鄂托克前旗旗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活动经费”和看望领导为名,侵吞公款人民币350万元。“活动经费”“活动”了谁?为啥而“活动”?为什么需要如此巨额资金?让人浮想联翩。记者进一步采访发现,贪腐案中多伴有“活动经费”的影子,有的活动了关系,有的活动了官位,还有的借“活动”之名攫取个人利益。
以“活动经费”为名大肆攫取个人利益
关系社会,不活动哪能办事?据办案人员介绍,额尔敦仓深谙“活动”之道。他的三笔侵占国有财产行为中,均以“跑项目”、“看望领导”为名要求下属从国家公款中提供所谓“活动经费”。在额尔敦仓任职期间,“活动经费”已经成为其“话语体系”中“要钱”的代名词,只要其一说想要“活动经费”,下面的人就立刻“心领神会”,纷纷鞍前马后地替他办理,实现其目的。
2007年底,时任鄂托克前旗旗委书记的额尔敦仓找到时任旗财政局局长赛某,以跑项目、看望领导为名,要求赛某从财政给其准备30万元活动经费。随后,赛某从财政局借出10万元,从鄂尔多斯某公司总经理巴某处借出20万元,将共计30万元现金交给额尔敦仓,并告知是从财政经费中支取的。额尔敦仓将上述30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投资。
2008年底,赛某找到鄂托克前旗接待办主任赛某某处理账目,以接待办购买牛羊肉名义多开具了30万元发票,将上述费用从旗财政核算中心报销。后由赛某的司机阿某取出30万元现金交给赛某,赛某分别归还给财政局和巴某。
在尝到“活动”的甜头后,额尔敦仓的胃口变得更大了。2009年底,他以过节看望捐款单位相关领导为名,指示时任旗党委办公室主任并具体负责募集资金管理的赛某从捐款专户中支取300万元。
300万元的活动经费该如何进账呢?这可真难为了赛某。他与鄂托克前旗某中学校长纳某协商,以为旗委处理账目为由,将100万元以工程款名义从鄂托克前旗财政局拨付给该中学,然后指派建筑商刘某开具为该中学施工的100万元工程发票,从财政核算中心支取现金100万元交给赛某;赛某又与旗林业局局长呼某协商,以林业局购买树苗的名义将200万元从鄂托克前旗财政局转至陕西省某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账内,由陕西省某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韩某支取现金200万元交给呼某,呼某将200万元现金交给赛某。2011年春节前,赛某将套取的共计300万元现金送到额尔敦仓家中交给额尔敦仓。额尔敦仓大手一挥,便用其中100万元“活动”了情人。
2010年底,额尔敦仓继续向赛某暗示:又该活动活动了,提出给其准备20万元活动经费。赛某又是几经周转补上了这个窟窿。
“活动经费”成为公开的秘密
跑项目、拉关系、做公关、看望领导等诸多“活动”,早已是公开的潜规则。
一位地方干部说,很多事情不跑不送是办不成的,确实都离不开这笔经费。尤其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看望领导是下属必须要懂的礼节。逢年过节,各个政府部门的负责人都会带上“红包”去看望领导,红包的大小和领导级别成正比,一般都是一两万元。这些经费最后多变成“加油费”、“办公费”等予以冲账了。
在最近媒体曝光的广东茂名腐败窝案中,茂名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李运容在任期间,无论是干部考察、调整,还是交流、提拔,她都要向相关干部收取“活动经费”,曾分别送给罗荫国等人共计21.5万元、港币15万元、美金2万元。广东有逢年过节亲朋好友之间互赠红包的民俗,但在茂名,民俗一度变成腐败官员行贿受贿的“障眼法”。
记者调查发现,以“活动经费”为名的索贿、行贿很常见。这其中不乏一些人看似用活动经费办公事去了,实际上在活动过程中编织了个人的关系网和利益链,甚至活动了官位。也有不少像额尔敦仓那样纯粹借活动之名谋取个人利益,最后把钱都挥霍了。北京市顺义区原财政局长马万林,就曾打着为本区部分乡镇、企业申报专项资金项目为名索取活动经费295万元,其中很大一部分花到情人身上了。
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马俊飞,每天都会接待大批带着活动经费找他批项目的人。2013年侦查人员从他位于北京和呼市两处住宅中查获大量现金,包括0.88亿元人民币、419万美元、30万欧元、27万港元、43.3公斤黄金……此时,距其担任副局长一职刚22个月,在此期间,他平均每小时“收入”近万元。“活动经费”越来越被业内外所熟知,竟然催生了“专业人士”。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农民张臣就伙同他人冒充领导亲属,以帮助官员“活动”办事为由,在两年多时间里诈骗12次,从数名受骗的厅、处级干部手中骗取800多万元。
凡事靠“活动”是官场毒瘤更是社会公害
“关系决定前途,后台决定仕途”的思想在一些官员中很流行,身边靠活动“上位”、“得利”的事例,让他们不经意间就会萌生“活动活动”的念头。记者在基层采访时,有的干部抱怨自己“关系不硬”、“背景不深”,干什么都很难,甚至有“不活动的老实人”很吃亏的念头。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认为,所谓的活动经费,其实就是“走后门、拉关系”,是官场的毒瘤,更是社会公害。事实证明,那些靠不正当的活动混入官场的人,必然还会采取“活动”的办法巧取豪夺、贪污受贿,以换取更大的活动空间。正像老百姓说的,这些人“活动换到权,用权再活动”,已经成为恶性循环。更可悲的是,如此不正当的风气在整个社会蔓延,人们默认“关系就是生产力”,办啥事都得靠活动。
遏制“活动经费”腐败现象的出现,就要彻底清除滋生它的土壤。呼和浩特慧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献华认为,既需要整个社会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更需要政府部门带头打破“关系生存法则”,让“活动”升迁、“活动”办事失去效力。从活动官位这方面来说,亟待建立全面、客观、公开、透明的用人机制,干部上不上,不能看关系,当人们不动歪脑筋了,就没有了“活动”的舞台。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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