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机动车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13日下发通知,1月16日零时解除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状态。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我省受冷空气影响,预计1月16日白天开始,全省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本次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唐山、廊坊、沧州、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将于1月16日结束。
通知提出,相关各市要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格执行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于1月16日零时解除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同时,要加强会商,遇重污染天气时,按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预警。
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解除后,相关市机动车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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