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一睁眼就欠公司好几百元,工作十几个小时,其中六七个小时是为公司拼命。”北京的哥李师傅说。这是很多出租车司机对高额份子钱的典型吐槽。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出租车停运事件,不满份子钱过高成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份子钱到底是什么钱?去了什么地方?“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份子钱被出租车企业用来承担40个项目的成本,变相帮助企业分担各种经营风险和管理成本,有部分还被“腾转挪移”用于企业养人以及支付离谱的办公费、招待费等。在特许准入的垄断性政策下,经营出租车公司成为风险低、省心且稳赚不赔的买卖。
现状
企业违规连年上调份子钱
份子钱是出租车司机向企业上交的承包金的俗称,最早出现于20年前。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北京等国内大城市先后开始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并将出租车辆产权转移到出租车企业手中,司机需要向企业承包经营,而企业则受到政府特许经营的准入限制。
份子钱制度长期以来在各地普遍实行,而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更是将份子钱写入了交通运输部的部门规章。该政策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合理确定承包、管理费用,不得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同时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规范内部收费行为,按规定合理收取费用,向驾驶员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提供收费票据。
虽然多地政府规定出租车公司不许随意上调份子钱,但记者发现,很多出租车企业连年上调份子钱,如杭州10年来出租车份子钱就上涨了70%左右。
除了公然逐年涨价,一些出租车公司还私下暗涨。上海四大出租车公司晒出账单称,以一辆双班车计算,每月固定收入份子钱8200元。而多位出租车司机向记者反映,按照公司对外公布的规定,双班车司机每个月要交的份子钱是4110元/月/人,但是公司每个月实际收钱超过5300元。
北京规定出租车企业对单班车每月收取份子钱的上限标准为5000多元。尽管交通部门并不允许上调份子钱,但仍有不少出租车企业私自涨价。2013年,北京出租车调价后没多久,5家公司就因为违规上调份子钱受到查处。其中,九尚出租汽车公司在调价前,竟暗自将单班车每月份子钱大幅上调约650元,涨幅高达10%以上。
除此之外,多位出租车司机表示,有些份子钱收费有依据,有些收费既不公开也没有票据,就是一笔“糊涂账”。上海一位出租车司机表示,按照公司的规矩,都是先交份子钱再开工,不交份子钱就不能开工,因此只能先交份子钱。至于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开具发票都统统顾不上了。
分析
份子钱承担40项经营成本
高额的份子钱到底去了哪里?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国内出租车企业向司机收取的份子钱分为两种:一种份子钱内包含日后还会返还给司机的基本工资、相关社会保障;另一种份子钱内则不包括上述部分费用,而只涉及车辆使用费用和企业管理费用。
但无论如何收取,份子钱总体来说都是出租车企业在计算好成本,并加入利润空间后核算出的纯收入。因此,收取“份子钱”成为企业排除风险、确保赚钱的“超稳定”经营模式。
记者从北京市一份对份子钱“去向”的调查统计中看到,2013年被调查的出租车司机中,平均每人每月交给出租车公司6200元份子钱,其中有5279元用于承担出租车企业的运营成本。
这5279元主要用在覆盖司机人工成本、车辆相关费用、场地租赁费、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几大块共计约40项具体的经营成本上。其中司机“人工成本”为1900元/车/月,包括直接人工工资796元,以及根据工资总额按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五险一金”、补充保险、劳保用品、工装费,以及国有企业为老职工报销的供暖费等等。而这部分成本,在一些中小出租车公司中,经常不被支付和返还,转而成为公司增加的利润。
此外,“车辆相关费用”为2078元/车/月,其中含出租车折旧费、燃油补贴,以及车辆保险、年检、验车、计价器检验、GPS通讯的相关费用。“企业管理费用”一共是1249元/车/月,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五险一金及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除车辆以外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通讯费、办公车辆费、日常修理及维护以及日常管理活动的物质消耗等费用;其他还包括消防治安费用、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物业费、绿化费、宣传费等等。另外,“场地租赁费”和“财务费用”共为50元左右。
按照有关部门公示的数字,除去成本和税费,北京出租车企业每车每月的利润率在9%左右。按照当时收入算,每车每月企业可获利537元。不过,这仅仅是出租车企业公开承认获得的利润。
即便如此,这些公示的数字仅是一些出租车企业利润的一部分。由于一些出租车经营企业不规范,对员工管理不足、福利不够,再加上政府监管不到位,企业经营成本中隐藏大量利润空间。而过去十几年,国内大城市出租车行业处于车少人多的局面,令出租车企业稳当舒服地享受了长期“政策红利”。
同为类公益事业性质的服务行业,出租车公司近些年来的年均利润率稳定在10%左右,超过了平均利润率为5%以下的航空公司。而上海某大型出租车公司母公司的高管,年薪更是高达几十万元甚至超过百万元。
不过,在利润长期稳定的情况下,出租车企业对政府财政税收的贡献却很有限。记者发现,在北京,每车每月需缴纳税费355元,占单车月收入的比例约为3%;在上海,每车每月缴纳税费占单车月收入的比例约为2%。
根源
份子钱被腾转挪移成为隐形利益
尽管相关调查对出租车企业经营成本进行了公示,但是不少司机反映,企业在车辆修理、设备更换、人员开支等环节,利用各种手段变相多收份子钱获取隐形利益。
记者在上海采访了三名驾龄在20年左右的出租车司机,他们说,除了明码标价的份子钱,每月每人还必须要交纳所谓500元修车费。
此外,购买低价劣质配件给司机,也是部分企业在份子钱中获利的手段之一。多位出租车司机反映,“公司给我们用劣质刹车片,正常的刹车片能用2万公里,但他们给我们的刹车片跑了1万公里就坏了。有位司机最多一个星期换了三次电瓶,而正常电瓶能用半年。”
武汉一位出租车驾驶员鲁师傅说,他上交的份子钱中还有一项是每月200元的天然气改装费。市场上一辆出租车“油改气”价格仅4000元左右,按照份子钱的收取标准,一辆车使用五年强制报废,仅天然气改装就得收费1.2万元,为市场价格3倍。
巨大的管理人员开支,也是份子钱中的重要成本构成。“基本上就是每周开一次会,强调遵守交通纪律,谈不上什么管理。”很多司机反映。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北京、上海等地的不少出租车公司,坐办公室的管理人员和出租车司机竟然比例一比一。
记者在武汉市一份出租车企业运营成本表中发现,有企业的管理费中出现高额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项目。武汉市一家管理人员不到10人的小型出租车企业,2013年仅办公费一项就超过45万元。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授陈小鸿指出,很多出租车公司公布的支出项目不够细,尤其是管理人员开销不够详细和公开透明,这反映出份子钱收支存在严重制度漏洞。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认为,政府不能无视既得利益的垄断,打破出租车特许经营的垄断模式,才是解决份子钱矛盾的根本出路。(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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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逐步取消出租车“份子钱”
1月14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沈阳举行,《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稿)》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草案第三次审议稿在此前第二次审议稿的基础上,就完善既有出租汽车经营权的配置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在既有出租汽车经营权今后的配置问题上,草案第三次审议稿中增加了一条,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辖区既有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发展目标以及政策措施,逐步实现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无偿有限期使用。”同时,还增加规定“尚未实行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市、县,不得新出台有偿使用政策。”
同时,条例拟规定,擅自转让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的行为,处二万元罚款。
此外,第二次审议稿中的条款,“新增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实行无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具体使用期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无偿取得的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不得转让”等内容得以保留。
草案第二次审议中,组成人员提出,合乘可提高出租汽车利用效率,体现节能环保,应当鼓励。在此次三审中,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合乘某种程度上会侵害首位乘客的权益,因此不宜出现鼓励性规定,但也不完全否定,仅在立法层面从维护首位乘客权益角度,规定“禁止未经乘客同意确认,招揽他人合乘”。 (新华社)
北京将从今日起取消燃油附加费
北京市发改委消息,从1月15日起,北京将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去年7月21日,国内油价开始下调,北京地区92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从原来的每升7.98元降至7.78元。随后,北京地区油价迎来“12连跌”,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目前为每升6.07元。
据了解,2013年6月初,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与出租汽车常用油品最高零售价的变动幅度实行联动。
北京发改委刚刚消息,由于将对全市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过渡期,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1月22日全部完成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本市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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