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2月8日讯 (记者 皇甫秀玲)今年,呼市重新调整市区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目前,《关于调整呼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的文件已下发到相关单位。
重新调整过的幼儿园收费标准规定:呼市市区范围内的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每人每月550元;县镇范围内的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每人每月450元。市区市级示范幼儿园每人每月460元;县镇市级示范幼儿园每人每月360元。市区一类甲级幼儿园每人每月370元;县镇一类甲级幼儿园每人每月300元。市区一类乙级幼儿园每人每月280元;县镇一类乙级幼儿园每人每月230元。市区其它类别幼儿园每人每月210元,县镇其它类别幼儿园每人每月180元。寄宿制幼儿园每人每月在保教费的基础上增收100元。
另外,根据实际情况,低保家庭子女、残疾幼儿、孤儿的保教费减免50%。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等无财政拨款的非教育办园,按照自治区级示范园的收费标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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