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春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在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再次发出“最强音”——“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注意!此处的“尊法”绝非“遵法”,而是在新时期“封疆大吏”中间推行一种新的法制伦理——尊法。专家将此解读为抓“关键少数”,意即真正抓住依法治国的“牛鼻子”。本文以湖北竹山打击传销案件为例,从“关键少数”的对区域司法环境的掌控,寻求法制文明进步的“密钥”。
“尊法”折射的司法伦理
针对该论,新华社等主媒纷纷予以深度解读,毋庸置疑,各级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然而,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不屑学法、心中无法,有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执法不严、粗暴执法,有的干预司法、徇私枉法,有的利欲熏心、贪赃枉法,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与威信。
本文着重探讨的,并非湖北竹山县公安局将没有管辖权的所谓网络传销案件,用办案民警的话说是公安部将这些“肥案”交由竹山办理目的是“扶贫”,因此刑警队长将个人银行账户敞开收款,一方面是孝敬上面,一方面彰显扶贫功能……个中事宜不必详述,单就此举乃汇款底联被部分受害者投诉至公安部、监察部等监督机构后,从肇事单位及各关联公检法机构在面对举报调查的态度上,并未如常规判断的“如履薄冰”,而是“如虎添翼”,在加大对举报人员的缉捕力度基础,更将报复情绪一并注入。与此同时,两名被竹山公安公开实施设施勒索、未达到满意数额的网购消费者,于2014年11月10日,被公诉至法院。时过5个月,于2015年4月8日,竹山县人民法院方开庭审理。在十堰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参与庭审的势态下,在游说辩护律师动员“认罪判缓”遭拒后,竹山检方进而恼羞成怒,在核心证据程序与实体均存在合法性瑕疵的前提下,严词要求判处被告五年徒刑,并将本案并未起诉的其它冻结款没收充公!此案,被专家评为建国以来“最牛公诉案”。首先,公安方面肆无忌惮公开以个人身份收款,其无畏与熟练程度,源自全国各地一大沓汇款底联的“力挺支持”,没有顶天立地的“关键少数”罩着,令人怀疑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更在被举报后,前往四川继续拘捕本案其他网购者返回湖北的火车上,与本次两名出庭被告狭路相逢,也发出同总书记一样的“最强音”:你们自己把事情闹大,不见棺材不掉泪,必须抓!我们收款怎么了?是公安部委托的,竹山穷,国家就是照顾我们!
两名饱经被通缉、拘捕、敲诈勒索后取保候审,分别向曾大队长账户汇入40万、20万后,依然面临判刑时,听到这番石破天惊的豪言,一时间所有的委屈、愤怒被“震慑”到错愕万状,公安部真有这样的委托指令?
开庭前夜,律师如实转告检法两方面意图,当庭认罪是缓刑,不认则当场收监。二人彻底难眠,我们网上购物感觉效果不错,仅仅是推荐朋友消费就成了传销罪?别说传销,就是直销都够不上,最多算批发零售。国内外多少家网上消费都有推荐和好评奖励,怎么单单我们犯了传销罪?即便真是犯罪,与本案一直被羁押的主犯从无银行钱款往来、又从没来过竹山,莫名其妙跑到这里来认罪,用丧失公民的清白来成全这类借执法之便的联手“栽赃钓鱼”行为,是不是更大的“犯罪”?黎明之际决定,国家法制没那么黑暗,判实刑也不认罪,并责令律师必须无罪辩护,否则当庭解除代理权!
关键环节的“六个一”工程
接下来,历时六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环节中,三名被告之间“强捏”在一起、八杆子打不着的法律关系及核心证据系栽赃取得等问题浮出水面。
首先主犯梁某所持的涉嫌传销产品及授权,公检两方均未向真正的产品生产商调查,而是“一网打尽”,先将所有该产品真正的供求双方个人账户全款冻结,并未如“三高”联合下发的通知那样,仅将涉案数额冻结。而梁某当年持有批发合法授权的前提下,两年间拿到的奖励还不足20万元人民币,这样的传销不算不算“微传销”?至于其他涉嫌传销的行为,更与这两位搭不上界。接下来在收取保证金后各个击破,被责令向曾姓警官个人账户汇款,明确提示不服从的后果便是长达数年的铁窗生涯。值得关注的是,本案另一“主犯”,在竹山县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中呈现的“彭晓玲”其人,却未被起诉,看来不过是个钓鱼诱饵。值得关注的是,这枚“诱饵”仅拿过24美元奖励,天底下有这样数字的传销吗?
竹山,一个长满竹子的山峦,一个以钓具制作闻名遐迩的美丽小县城,钓具经济实现了“横向”发展,网络高科技从钓具实体经营得到灵感,来了个跨界大突破,从打击犯罪入手,完成了将罪证直接打入目标网站,从而“坐实”罪证,让栽赃钓鱼合法化的“技术飞跃”!艺之高、胆之大,在案例进入未来教科书的同时,即便“为省捐躯”,也算捎带启发同行广开财路而名垂青史了。
历史自然会记录过往,然而“关键少数”某大吏的一指使、一纵容、一启发、一维护、一报复、一坐实,这经典的“六个一”工程,最终导致的无疑是塌方式腐败,公安瞄准“小鲜肉”,一抓一敲,检察院审查时得不到要求的数额,便是一诉,法院顾及检法“手足之谊”,搭上前程也得拉兄弟一把,不管证据如何,只管从容一判,检法两方面的所有行为由此洗净。只是法官的“功课”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并非想象的顺风顺水,单是劝说被告认罪就是个辛苦活儿,一方面冒着超越审限的风险,观望到两会结束后,便开始游说网购者在当地聘请的律师,只要以缓刑、收监相威胁,两位只要认罪,便不存在栽赃、非法取证、非法冻结、非法通缉、敲诈勒索等问题……一个公安、检察院密切配合、智勇双全、一举侦破某传销大案的壮举脱颖而出,若干英模横空出世、名利双收……
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
中央党校副教育长、哲学部主任韩庆祥指出:有人热衷于讨论“党大”还是“法大”,实际是人为将“党”和“法”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必须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媒体解读为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回过头来纵观竹山案件,庭审过场已经走完,而主犯梁某所主张的身份关系却无法质证,所称的其弟投资云云与本案同样扯不上关系,而涉及另外两位被强扯进来的被告证据,没有一项数据、事实吻合无误,这样的奇葩庭审,别说十堰中级检法两家出庭支持,就是最高检、最高法资深人士莅临,除非咬牙跺脚枉法裁判,否则对栽赃的证据和子虚乌有的传销行为认定,再加上一大沓警官公开索要的银行汇款底联,良知与权利、票子轮番PK、血压能做到不当场狂升,也算在官场混了个“老到”!说白了,核心证据非法,纪委监察虎视眈眈,被告不认罪不买账,强逼着自己在非法基础上做出所谓的“合法裁判”,当纪监部门好糊弄还是上千号被敲诈的网购人士全部吃素?一定要拿政治生命乃至人身自由去维护“手足之情”,恐怕要付出相当大的成本。
掌控在“关键少数”中的应急与自救
毫无疑问,竹山公安借打击犯罪大发金融犯罪之财已是覆水难收,在纪委监察部门调查问责之际,虽以加大缉捕急职亟欲一雪“前过”,而受害方的上访也可能因缉捕而作罢,在此关键时刻,当地的省部级“关键少数”是由着下面继续抓人敲诈诉诸公堂、最终多人上访告御状,还是知错必改,将问题控制在萌动状态,惩办借执法之便终饱私囊者,杀一儆百优化一方环境的同时,取得各方谅解,大义之举将干戈化为玉帛。明智明理的官员坐镇一方,引来良性投资强似敲诈勒索。否则,不惩办等于纵容,除非真的被“孝敬”,否则先盗用领导英名,再栽赃商家后栽赃公安局授权,仿佛向全世界讨债,只有收款人最无辜。
正如党校老师所提到的,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目中无法。他们往往把个人等同于组织,把法律当作管老百姓的工具,用批示、条子、电话、“招呼”作为行政手段,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既然权力如此好用,为何放着河水不行船,及时响应总书记的“尊法”号召?偏偏逆天行事,任由事态愈演愈烈,让一个警员的非法小事件成为导火索,引发一场大爆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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